感觉啊。这位妇女和情人可能在彼此怀中觉得很甜蜜,但如果被彼此另半发现,大家可能都会在段时间痛苦万分。如果导致离婚,孩子可能生忍受情感伤痕。就算配偶从未察觉,只是要隐瞒这件事,就会造成极大压力,并让人越来越觉得孤立和愤怒。
在人文主义伦理中,最有趣讨论就是像婚外情这种彼此感觉有所冲突情境。如果某个行为让方感觉良好,让另方感觉痛苦,情况会如何?该如何衡量这些感受?两个情人之间感觉幸福,是否会比配偶和孩子感觉不幸更重要?
不论你想站在哪边都没关系,最重要是,要看出双方使用论点。现代人对婚外情看法各有不同,但无论立场如何,理由都会比较偏向于人感受,而不会基于《圣经》或上帝训诫。人文主义告诉们,只有这件事让人感觉不好,才有可能是件坏事。谋杀之所以是错,并不是因为有什神曾说“不可杀人”,而单纯就是因为这会让被害人与其家人、朋友十分痛苦。偷窃之所以是错,并不是因为有什古籍说过“不可偷盗”,而单纯就是因为如果有人失去财产,会感觉不开心。如果某个行为不会让任何人感觉不好,就等于没错。如果份古代文献说上帝曾告诫们不可以制作任何人类或动物形象(《出埃及记》20:4),但就是喜欢雕刻这些人物、动物,在过程中又不会伤害到任何人,这究竟能有什错?
同样逻辑也能应用到对同性恋论争上。如果两个成年男性喜欢与彼此发生性行为,且不会伤害任何人,这又有什错?为什该用法律禁止呢?这就是两个男人间私事,应该根据他们自己个人感受来自由决定。如果在中世纪,两个男人向神父告解,说他们彼此相爱,而且感受到前所未有快乐,神父判断并不会因为他们究竟高不高兴而有任何改变,而且他们居然不感到愧疚,这可是罪上加罪!今天情况就不同,如果两个男人相爱,大家会说:“如果感觉对,就爱吧!不要让什神父、牧师影响你们,倾听自己内心就对,你最知道什对你好。”
有趣是,今天就算是宗教狂热分子,当他们想煽动大众时,也会使用这种人文主义论调。例如,在过去10年间,以色列LGBT[1]社群每年都会在耶路撒冷街道举行同性恋游行。在这个充满冲突城市,这天难得显得如此和平,因为不管是犹太教徒、穆斯林还是基督徒,都忽然有共同敌人:同性恋游行。真正有趣是他们论点。他们并不会说:“这些罪人不该举办同性恋游行,因为上帝禁止同性恋!”他们会通过麦克风和摄影镜头高声疾呼:“看到同性恋游行居然穿过耶路撒冷这个圣城中心,实在深深伤害们感情。同性恋希望们尊重他们感受,他们也应该尊重们感受。”
法国《查理周刊》曾刊出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漫画,结果在2015年1月7日,便有恐怖分子杀害该刊员工。接下来几天里,许多伊斯兰教组织发出声明谴责攻击行为,但有些就是忍不住加入条“但是……”例如,埃及记者组织(EgyptianJournalists’Syn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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