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星期三
昨天,位患妇科肿瘤而长期住院85岁老太太着实让们心都碎。她每天都很想念去世老伴,从她住院以来,孩子们几乎也没来看过她,而且她
承包商,而她想通过逃税样。她想用这个来测试节操。
“当然不。”回答,“你去说。”
2010年8月23日,星期
来新医院刚3周,可感觉必须要重新制定下不孕不育(3)门诊接诊规则。今天接诊对第次做试管婴儿失败夫妇——对此点儿也不感到意外。针对他们这种情况,只做次就成功概率只有20%。假如到个月前工作另外家医院就诊,按照规定,他们有资格接受三次移植,成功率能因此提升到50%。他们问去私立医院治疗大概需要多少钱——移植次大概要4000英镑吧,回答说。
听这话,他们脸上骤然变色,好像刚刚说是要花4万亿英镑似。(4)
人们常说,要不要孩子是个人选择问题,这话当然没错。但当你面对位频繁流产病人,难道不应该给她机会直尝试,直到她能顺利生下自己孩子为止吗?——所幸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会负担这种情况下全部医疗费用。那对于两次异位怀孕,导致双侧输卵管切除,不通过试管婴儿就没法儿怀孕病人呢?们所能做,不过是通过医学手段,让人们像没有遭受任何健康问题样做出自由选择。或许他们压根儿没权利选择,或许是因为他们姓氏以G开头?可能说得有点儿夸张,这种理由未免太扯。他们无权再接受试管婴儿移植,只不过因为很不幸住在错误辖区。
建议他们可以先暂缓此事,好好思考下自己处境,然后根据真实感受做出决定。假装不经意地提出代养或者领养可能性。“可毕竟不样,对不对?”丈夫悲观地说道。哎,说到底,亲生又能有多好呢?
在这里工作短短3周内,已经接诊过对女同性恋夫妻——她们可以接受治疗,但另对情况几乎相同男同性恋夫妻就不符合代孕标准。还不得不告诉位女士,她年龄太大,已经不符合们治疗标准,其实她几个月前就开始来这里看病,结果医生直借故拖延,直拖到她不再符合标准为止(但在几条街外另外个辖区,她仍旧符合治疗标准)。感觉自己直在扮演位充满恶意上帝。
想在们这里接受治疗,居然还有体重BMI值限制,在别地方简直闻所未闻。位病人超重3公斤,只能遗憾地告知她她没法儿做试管婴儿,让她减肥之后再来重新预约门诊。她听这话大哭起来,所以只好不小心把她体重看轻几公斤。(5)上周还特意给上级写封信,希望能破例允许位病人接受治疗,她前段婚姻中生孩子不幸夭折,结果很残忍地失去接受不孕症治疗机会。
临下班时候,看到门诊走廊里有小摞宣传册,上面详细告知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下提供全部不孕症治疗选择,很可惜,几乎没什有资格享受到这些福利。也许们应该实诚点儿,可以在册子上只印句话:“你有没有考虑过养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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