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收发行方费用,
且发行方想要高评级,
那忽视风险及高估安全性诱惑就无法抗拒。
所有现代z.府都借钱。国家富裕且市场发展良好那些z.府大多只从自己国民手中借钱。(即使在外国人持有美国国库券状况被大肆谈论今天,三分之二美国外债还是在美国人手中——纵然这个国家独无二世界经济地位允许它多年来顶着高额贸易赤字运行,造成海外美元聚集起来寻求再投资。)不仅如此,富裕国家z.府能够无需多少帮助就卖出证券。就算不是专家,也颇为懂得握有美国、德国、日本或法国z.府债券能得到什,因此中间人作用被最小化。
但是,过去与现在许多其他z.府需要来自外国人资金,而这些外国人对偿付前景知之甚少,但却知道z.府经常对重要信息保密。从根本上,对于这难题有三种解决渠道。
其,也是许多世纪以来众多地方主要手法,就是靠统治者与家银行或个银行财团达成约定,在银行方面亲自看过账簿(或与账簿相关某些簿记)之后借钱给z.府。其二,是能撬动更多资本汇集方法,让z.府说服某些信托经纪人——19世纪罗斯柴尔德银行与巴林银行、20世纪摩根银行从事此职——借钱z.府风险信用良好。担保方同意印章会说服足够投资者,于是证券就可能卖出去;而如果卖不出去,担保方或许就自己买下剩余证券,以此证明它支持自己判断。其三,是“二战”以来日益重要方法,让某些被推断为中立实体为借方提供再保险。这可能是个准官方国际机构,比如负责贷款国际货币基金,或者是个私人信用评价代理机构,比如负责证券穆迪投资(Moody’sInvestorsServices)与标准普尔(StandardandPoor’sFinancialServices)。
最后种体制看上去最现代、最合理、最透明也最客观:与委托给其工作就是确保证券可以卖出去某个人相比,谁不是宁肯相信某个专业提供信息人?然而历史并未怎清楚表明国际金融取得“进步”。今天体制更具有竞争性,同时许给,bao富银行家和蹒跚z.府以更多机会,也为金融家谋取更多利润,但它是通过给世界经济加载更大风险而干得这好。
故事核心是金融史家马克·弗兰德鲁(MarcFlandreau)(及其合著者们)所称“违约悖论”。从1815年到1930年,每个主要国际证券市场(伦敦、巴黎以及后来纽约)都由少数担保人统治:排名前三商号都至少拥有50%市场份额,有时则接近75%。然而当遭受违约危机打击时,这些顶尖商号都相对不受伤。1820年罗斯柴尔德家就担保新兴z.府将近半数证券(最多是在拉美),但当泡沫破裂时,它借款人无违约。在该世纪中期另波国家违约潮中,拥有市场60%份额两家顶尖商号只有5%违约率。即使在1920年代和1930年代大范围困局中,担保近60%贷款各商号也只有25%违约率。由这些商号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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