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空。但是,听卡米尔说完几条信息后,他还是决定去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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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在电话里听到路易说他“从没见过这样场景”,卡米尔就觉得有些大事不妙。他助手并不是惊乍人,有时甚至乐观得有些让人讨厌,所以卡米尔对这次意外出勤已经做最坏打算。看着环城公路在眼前倏忽而过,卡米尔·范霍文想到路易,脸上不禁露出丝微笑。
路易有着头金发,头发偏分向侧,几缕叛逆头发时而随着头部动作而跳跃,时而被他那漫不经心手熟练地向上撩起,这样动作仿佛是特权阶级子弟基因里自带。随着时间流逝,卡米尔已经学会分辨他撩头发各种动作所传达不同信息,简直称得上是路易心情“晴雨表”。他若是右手撩发,想表达是“讲讲道理吧”或是“这可不行”;若是左手撩发,则说明他很尴尬、局促、害羞,或是感到困惑。如果仔细观察路易,很容易能想象出他十二岁时样子。他依然充满青春活力,风度翩翩,却十分脆弱。总之,从外表来看,路易是个身材苗条、精致优雅人,可又时常惹人不快。
尤其是,路易还是个有钱人。他身上具有那些真正有钱人切特质:站立样子,说话吐字方式,包括措辞。总之,他所有切都像摆在货架最高层、标着“富家子弟”模具里印出来。路易有着十分出众学历(先后学过法律、经济、艺术史、美学,还有心理学),直以来他随心所欲,想学什就去学,而且直都很优异,似乎把大学学业当作种消遣。后来,某种变故悄然而至。据卡米尔理解,这要归结于那些畅读笛卡儿深夜和长期宿醉,理性直觉和纯麦芽酒共同发挥作用。路易发现自己直如此生活着,他住在第九区六居室豪华公寓,书架上摆满各类艺术书籍,细木镶嵌橱柜里放着知名设计师设计餐盘,光公寓租金就抵得上名高级公务员工资。他时不时会去维希跟妈妈住几天,也习惯在街区所有餐馆吃饭。然而在这切背后,他内心突然产生种奇怪矛盾心情,他对自己存在产生真实质疑。要是换别人,便会用句话概括这样心情:“到底在这儿搞什东西?”
依卡米尔看法,如果路易早生三十年,定是个极左派,但是现在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二者择其事情。路易痛恨虚假虔诚与伪善,所以也很讨厌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于是他想找个可以有所作为地方,换言之,个悲惨地方。突然之间,眼前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他要当警察,而且要当刑警。在是否能做到想做事这点上,路易从来不怀疑自己,他们家族从不怀疑自己,而且他也有足够能力让事遂所愿。他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名警察。这既出于想做出贡献心情(并不是宏观报效国家、社会,而是单纯地想成为个有用人),也是害怕日子再过下去他就要变成偏执狂,或许也是因为觉得自己背上种假想债务,为没有生在平民阶层而抱有某种原罪心态。通过考试以后,路易发现自己马上沉浸在个与事先想象全然不同环境中:完全没有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里干净整洁或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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