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自己书法感到自豪,而是认为明确表达他个人关注将有助于实现他目标。例如,份劝诫内容圣旨,其力量来自皇帝道德权威,因此,如果由皇帝亲笔书写并直接颁布,效果就会好得多。对于旨在奖赏某位*员诏书而言也是如此,皇帝御笔亲书祝贺代表着更多荣誉。人们注意到,徽宗御笔手诏经常是为些小事写。例如,徽宗多次下达手诏,准许大臣扩大荫补范围(如允许高级大臣举荐其子及亲戚担任官职)。[87]吴曾(1170年之后去世)在《能改斋漫录》中记录徽宗为各种不紧急事情下达手诏,包括1113年为皇后弟弟酿造酒赐名。[88]徽宗有两份御笔诏书留存至今,都是关于这类小事,而且都是下达给具体大臣(参见图4.1)。现存两份诏书都是行书,但其他诏书中也有很多是以徽宗独创瘦金体书写,有几份刻在石头上,得以存世。[89]
图:4.1徽宗《蔡行敕卷》手卷,描金八宝纸本,纵35厘米,横214.6厘米,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
然而,这些御笔手诏还具有政治目。与之前神宗样,徽宗也用这种方式绕开通常颁布命令必须经过官僚程序。[90]亦即,不等有关z.府机构先起草诏书,再经过其他部门审核,而是由皇帝亲自书写圣旨,这样就可以立即下达到相关部门执行。此外,对于皇帝强烈关注事情,也不必等待大臣奏疏,而是可以采取主动。为使这些皇帝手谕像法律样具有效力,从1106年起,皇帝手诏每年都要收集和刊行两次。编纂成册诏书会分发给各级z.府,所有地方官都要遵行其中旨意。[91]
徽宗有时还会利用手诏来避开任命*员繁琐程序。根据《宋史》记载,1108年,蔡京推荐吴敏担任官职。吴敏在辟雍考试中名列第,但其他*员认为他资历不够,反对这项任命。于是蔡京建议徽宗御笔特召吴敏上殿,在朝殿上,徽宗当场赐予吴敏官职。从此之后,凡是获得徽宗亲自召见人都竭力请求皇帝御笔赐诏。[92]
当代些学者认为,御笔手诏制度成为蔡京控制朝政重要因素。[93]1175年左右,曾敏行在《独醒杂志》中称,早在1105年,蔡京就已经厌倦对提出建议进行无休无止辩论,因此他会将奏疏草案秘密呈递给徽宗,请求徽宗御笔手书其内容。据说蔡京有次因不喜欢项减少三省*员人数提议,请求皇帝御笔下诏。徽宗圣旨中有句话是蔡京提出:“当丰亨豫大之时,为衰乱减损之计。”[94]由于“笔”既可以指代自己写文章,也可以仅指代书法,因此,“御笔”这个词也就可以理解为仅仅由徽宗誊写奏疏。然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仍然认为皇帝是诏书作者,蔡京哪怕只提出句话,也会被视为有些不合法。到南宋,有些人猜测御笔手诏并非全部由皇帝自己书写,有人怀疑某些宦官应对此负责,还有人则怀疑有宫中女官代笔。《宋史·梁师成传》记载,梁师成负责处理御笔手诏,并训练手下些人模仿徽宗字体。他们模仿得非常成功,竟至无人能辨其真伪。[95]但另方面,徽宗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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