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人类发明出来,只是为让过去有所秩序。进化却不是人类发明,而是真正事实和主人;人类如果充分理解这点,将在生活环境中创造出未来之秩序,最终理解自身过去。
——约翰·威廉森
威廉森过去是从大萧条开始。他生在亚拉巴马州莫比尔市南边沼泽地里,那里懒散无名,随处能见到松树林和柏树林、木头房子和抱团家庭。每天早上,人们会捕鸟类、松鼠和兔子来吃,人和动物样,都受原始本能驱使。
男人们打猎,用是弹弓和来复枪,女人们则用烧木柴铁炉子做饭,这也是木屋里唯热源:这里冬天雨雪交加,木屋周围地面都是冰块。边远林区夏天炎热潮湿,很少有风,树叶都纹丝不动,鸟儿也噤声蜷在树枝上,水边唯声响,是凝滞水面上偶尔冒出几个气泡,这是水下看不见生物在啮咬东西。
晚上,树林里会响起蟋蟀和蚂蚱窸窸窣窣声音,还有蛇在地上爬声音,但住在空地上六间木屋里二十几个人——就是约翰·威廉森家人和亲戚——毫无畏惧地由熟悉路径穿过这暧昧不清伊甸园。他们宁愿在这里,也不喜欢外部世界精致、不稳定文明。男人们即便能在外面农场和磨坊里找到全职工作,也宁愿待在林地里。他们熟悉这里声音,与世隔绝回响,学会打猎、打鱼、私酿威士忌,然后卖给私酒贩子,再由他们贩卖到禁酒村镇里。
蒸馏器就搁在沼泽地里,威廉森舅舅负责煮玉米和糖,晚上,他独臂父亲克劳德就开车把威士忌运到酒贩子那儿去。这车破旧得生锈,千疮百孔,可是内部机械什毛病也没有。
克劳德·威廉森是个瘦长结实、黑色头发、脾气,bao躁男人。他年轻时试图爬上辆运行中运货列车,结果左胳膊被轧断。他学着适应少只手臂生活,可是精神上很难调整过来。事故之后很久,他还觉得原先左臂和手指部位会疼,有时还梦见小虫子钻进埋在土里盒子,吃他断臂。他还觉得,被埋胳膊定是别扭地弯曲着,所以他才会总这不舒服。最后,他挖出埋葬断臂盒子,发现先前想确实没错。他把胳膊摆正、封死木盒上道缝以防虫子入侵之后,顽固疼痛便离开他身体。
约翰·威廉森母亲,康斯坦丝,出生在中西部,她和克劳德来亚拉巴马林地里定居,几乎就是对自己所蔑视母亲反抗。她母亲出生在芝加哥,是个丰满漂亮巡回演出舞女,到处游乐、性情放荡,为个英俊赌徒离开康斯坦丝父亲。这段恋情终结之后,又和其他男人有风流事。康斯坦丝是独生女,晚上常被留在家里,或者托给不太熟人照管,有时在别人家住就是几星期甚至几个月。
少女时代康斯坦丝十分孤独,但能适应环境。她思想独立,善于反思,在念过几所学校里都努力学习,阅读兴趣广泛。她不像喜欢炫耀母亲那样打扮得轻佻时髦,总想着吸引男人注意,康斯坦丝不在乎自己穿什衣服、在别人眼里是什样子。她相貌平平,圆脸、金发,蓝眼睛没半点儿情绪,而且她从年少时起,直都体重超标。
母亲在莫比尔市和卖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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