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他罪行朝圣者,他们朝圣苦行实际上是坐牢替代品。欧洲城堡和梵蒂冈都建有地牢,但他们不会接受异教徒。当时世俗法庭主要法律惩罚手段是死刑,此外还有其他惩罚手段——剁耳、割舌、挖眼;那些对丈夫不忠妻子,生殖器会被烧红铁棒烧灼——尽管这些惩罚惨绝人寰,但都不能拯救人灵魂。罪犯们在死后还会“入地狱”受尽折磨,但显然不是所有违反法律人都会受到这种处罚。因此,与世俗法庭样有着独立法律体系教会,就开始发挥作用。
罪犯被要求剃光头,离开家庭,经常斋戒(天只吃顿),光着脚远行。目地因人而异,罗马是常见目地,些人甚至被流放到耶路撒冷。通常距离越远,说明其犯罪程度越重。如果罪犯是贵族出身,那他必须手上和脖子上都戴上由其盔甲制成铁链,这样做是为告诉世人他堕落程度。通常重罪犯要随身携带由主教签发护照,上面详细写明犯罪记录,并要求虔诚基督徒为他提供食物和借宿。在重罪犯看来,这种方式存在不合理性,不过他观点不会被允许说出来。教会判决很少会被上诉。
为获得所谓宽恕,有些人忍受常人无法忍受折磨。著名安茹伯爵黑富尔克注28,在犯下滔天罪行后,意识到死后要进入地狱,良心备受折磨,于是祈求得到神宽恕。黑富尔克在过去20年里,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其中之是他被控谋杀他妻子,尽管这个指控最终没有成立,因为他自称发现当时妻子与牧羊人在畜棚后面偷情。法庭对此也毫无办法。通常偷情被发现后,*妇会被当场处决,而*夫则由*妇丈夫任意处置。这个案件没有目击证人,牧羊人也已经逃走,但是,即使是再坏伯爵,应该也不会拿这种事来撒谎。然而,即使不算这项指控,黑富尔克罪行也是擢发难数。他预估到自己会被判处重刑,而且这是他罪有应得。据说当他听到判决时,当场晕倒。他要戴着枷锁,去耶路撒冷朝圣三次。他要走完法国和萨瓦注29大部,翻越阿尔卑斯山脉,穿过教皇国、卡林西亚注30、匈牙利、波斯尼亚、塞尔维亚崎岖山路、保加利亚、君士坦丁堡和漫长安纳托利亚山,然后途经如今叙利亚和约旦进入圣城。他脚上戴着铁链,不断流血,就这样来回走三趟——行程大约15300英里——最后次他被拖着在大街上走,两个身强力壮人还用皮鞭猛烈地抽打着他。
黑富尔克原本可以向教会提出质疑,即这些惩罚受苦与耶稣传教有什关系。事实上,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信仰和迷信之间从来就没有明显界线,但是在中世纪,二者界限是泾渭分明。尽管中世纪人自称为基督徒,不过他们对福音书几乎没有什解。当时《圣经》只有种语言,而他们根本看不懂。他们也听不懂弥撒仪式上咒语。他们相信魔术、巫术、妖怪、狼人、护身符和黑魔法,因此与异教徒无异。如果位女士去世,她断气,仆人就会搜遍家中所有盛水容器,将它们倒空,防止她死后灵魂溺水。在下葬前会有专人24小时看守棺材,防止猫狗闯入让她变成吸血鬼。同时她丈夫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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