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计独创性,不如说是情节构成出类拔萃。虽然克劳夫兹也有独创诡计,但弗莱彻等人风格,主要还是以情节曲折妙味引人入胜。从这点,认为侦探小说可以大致分为诡计型与情节型两类。诡计型鼻祖是爱伦·坡,但情节型作家则承袭狄更斯、韦尔斯·柯林斯、A.K.格林[87]等作家系谱。切斯特顿风格几乎都是诡计型,柯南·道尔作品有半以上属于情节型。柯南·道尔作品大部分都有过往因缘际会造成犯罪动机,这也是情节型使然。诡计型最符合解谜小说条件,但难以避免魔术性格带来不自然以及稚气;而情节型则少有不自然,也符合成年读者爱好,但缺少解谜逻辑乐趣。
非竞赛侦探小说另种类型,是切斯特顿、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88]、贝利等人风格。他们虽然并非不提示线索,但不会详细地分析线索,而是跳跃式地作出结论。这也是英美评论家笔下所谓“直觉侦探”,但说是直觉,也绝非不合逻辑。像切斯特顿作品,在“逻辑游戏”乐趣营造上,无人能出其右。对于这种类型侦探小说,读者必须放弃竞赛。尽管如此,布朗神父故事还是能让人感受到属于侦探小说精髓乐趣,由此可以知道“竞赛”绝非侦探小说必要条件。
第三,倒叙侦探小说。
这相当于昭和十年发表于杂志《档案》《侦探小说四种形式》中第四种形式。当时还没出现艾尔斯等人长篇倒叙侦探小说,只有弗里曼中篇集《歌唱白骨》而已。而也写过属于这种类型《心理测验》,因此想将它独立成侦探小说种形式。尽管这类作品不多,仍为它设立第四种形式。不过现在西方也有“倒叙侦探小说”,还受到热烈讨论,成为侦探小说种流派,所以毫不客气地将它独立成个类别。关于这点,会在“倒叙侦探小说”以及“同再说”中详细讨论,请参考。
以上是有关侦探小说类别,就像在文章开头写,此外还有广义侦探小说。在昭和十年《档案》这篇文章中也探讨过所谓“广义侦探小说”。可是当时与现在,英美侦探小说界状况也大为不同,因此重新在最近《改造》上写篇《比较英美与日本广义侦探小说》短文,后来收录到《两种比较论》中,前半篇即是。
(收录于《幻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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