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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中最具代表性诡计,怎说都非人两角莫属,作品中某个人物,个人扮演两种身份。不必说,其中个身份是坏人,另个身份则必须是尽可能远离读者怀疑对象范围
范达因曾在那本知名感想录中说过大意如下段话:
“在写侦探小说以前,因病疗养两年左右,这段期间读破国内外两千本侦探小说。”
这段话透露出个信息,光是范达因读过侦探小说,就多达两千种。不,他看过两千本中定包括许多短篇集,这想,现今存在于世上侦探小说,数量实在是惊人。
不必说,侦探小说以外小说,数量当然也差不多——不,定还要多上几倍、几十倍。可侦探作家与这类小说作家立场不同(而这同时也是侦探作家痛苦根源),每篇新侦探小说都必须加入新奇诡计。诡计难点,在于比起无形意义,更必须在有形意义上引起读者注意。其他类型小说作家即便采用与前人所写小说几乎相同情节与共鸣,也会因为作者个性不同、时代精神推移、作中人物境遇差异,依旧是篇十足值得赞赏小说。
然而侦探小说却无法如此。个诡计旦被用过,就会像物理学定理那般,哪怕世事变迁,依旧屹立不摇。后来作家即使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写出与过去作家雷同诡计,无论该小说其他部分多出色也会被读者指责:“哎呀!那家伙竟然抄袭XX诡计!”就算因此遭受冷遇,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另外,侦探小说既然也是小说种,创作它作家们,还是得进行与其他作家相同写作训练。同时他们还必须是随时能发现新定理物理学家。
请回想下在这篇文章开头提到范达因话。世上已经有至少超过数万篇侦探小说。如果这些侦探小说中都有着互异诡计,而且绝对不能重复使用——想各位已经可以理解成为个侦探作家有多困难。
再次引用范达因话,他还说过:“名作家不该写出超过六篇以上侦探小说。”换句话说,就是个人不可能想得出超过六种奇特诡计。“所以如果写六篇侦探小说,就会停笔,再也不碰侦探小说。”这也是范达因氏说过话。现在他发表侦探小说已经达到他宣称数目。况且,就连这少数六篇小说里,越到后来,作品中被杀人就越多,这究竟意味着什?也就是说,这能看成是个作家对诡计奇特日渐失去信心,只好把药越下越重。当然,即使如此作品仍旧十足精彩,就连聪明如范达因都如此,寻找新诡计困难——实际创作侦探小说痛苦,实在叫人刻骨铭心。
接下来说说自己,刚开始写侦探小说时候,曾经有过这样想法,在其他随笔文章中也提过,也就是几乎已经被用光,就算寻找新诡计也是枉然,所以要再次使用最具代表性诡计。这个想法颇为取巧,但在初期作品中,这种手法用两三次,可以说还是相当成功。
那侦探小说中最具代表性诡计是什?其实写这篇短文,主要想谈就是这件事。前面说都是埋怨话,实在惶恐,那接下来就赶快进入正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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