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知道自己防线这样脆弱,不堪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件矫情事,身在其中,边自嘲笑,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些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父亲就教给。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血肉,才从来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什事重要。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深以为这是命运安排,即便换做另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做复健;庄可带新PSP供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秀丽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声,真清脆。
比你老。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比较和遗憾心虚缄口。
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想这些都是重要,爱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起,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些深深倦意,让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调子喊名字。很奇怪,从何时起他不再叫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头,用削尖铅笔指着手中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讲解新工程细节,像算术得红花幼稚园小孩儿,更是越发放任自己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沙发上询问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他说,真,虞桐,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些,老快些。愕然,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点再慢点。
这是为什呢?盛夏阳光和扰人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落进淡蓝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层薄薄光线。和庄可同时对望彼此眼睛,呼吸像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缕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距离两头,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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