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住哪里?
康奈尔告诉加雷斯,自己住学校附近间公寓,就在布伦瑞克广场边条小路上。他和尼尔合租个储物间改成卧室,两张单人床各抵面墙。他们和两个永远不在家葡萄牙学生共用个厨房。公寓防潮设施有问题,晚上经常冻得康奈尔能在黑暗中看见自己呼出气。但好在尼尔人还不错。他是贝尔法斯特人,也觉得圣三人很怪,这让康奈尔很安心。康奈尔和尼尔朋友已经混得半熟,也认识自己绝大部分同学,但还没和谁好好说过话。
在卡里克里,康奈尔内向似乎从没妨碍他和人们相处,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什样人,他从来不需要自介绍,或向别人展示他性格。说起来,他性格更像是他身外之物,由别人观点所左右,并非由他自己创造或生产。如今,他觉得自己是隐形,没有存在感,没人听说过他。尽管他外貌没有发生变化,他主观上觉得自己比以前难看。他对自己穿着也更敏感。他班上男生都穿着样油蜡猎装夹克和梅红色休闲裤,康奈尔倒不是说对别人穿什有意见,他只是觉得自己要是穿成那样就是个彻头彻尾蠢货。同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衣服又便宜又土。他只有双很旧阿迪达斯训练鞋,他穿着它到处走,甚至穿它去健身房。
待到很晚,读老师布置阅读材料、小说、文学批评。他没和朋友起吃饭,就在午餐时间读书。周末要是有足球赛,他不会看实况,而是继续读书,只查看球队新闻。有天晚上,图书馆要关门时,他正好读到《爱玛》里奈特利先生似乎要娶哈丽埃特,他不得不合上书,怀着种奇怪躁动走回家。他觉得自己很好笑,居然如此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在智性上,为虚构人物是否结婚事牵肠挂肚感觉不够严肃。但确如此:文学让他动容。他有位教授将之称为“被伟大艺术触碰后愉悦”。这种形容几乎有点性感。某种程度上,奈特利先生亲吻爱玛手,带给康奈尔感觉并非与性完全无关,但这二者间关系是间接。这让康奈尔意识到,他需要运用阅读时想象力来理解生活中人,和他们亲近。
你不是都柏林人吧?加雷斯问。
不是。是斯莱戈。
真?女朋友也是斯莱戈。
康奈尔不知道加雷斯希望他对此作何评价。
哦,他弱弱地回答,好吧,真巧。
都柏林人经常用这种怪怪口吻聊起西爱尔兰,仿佛它是外国,但是个他们自认为非常解国家。有天晚上,康奈尔在工人俱乐部跟个女孩说他是斯莱戈人,她做个鬼脸,说,没错,你看起来就像。大家似乎开始认为康奈尔其实喜欢这种傲慢人。有时晚上起出去玩时,在群穿着紧身裙、涂着完美唇妆、带着微笑女人里,他室友尼尔总会指出其中个,说,敢打赌你觉得她很好看。结果那人永远是个鞋子很丑、脸不屑地抽着烟平胸女人。康奈尔还不得不承认,没错,他确觉得她很好看,他甚至会尝试跟她聊天,然后回家后心情比出门前还糟。
他尴尬地环视圈,问,你住这儿吗?
没错,加雷斯说,就学校宿舍而言还算不赖,对吧?
对,没错。其实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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