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如果是这种行文风格话,应该形容下撒尿拉屎愉快和闲逸,但可不想这做。就事实来讲,撒尿和拉屎尽管叫人轻松,却再稀松平常不过,所以描述这两件事倒是会令人震惊,好像这两件事本质上就是多令人震惊似,写出那样文字,跟初衷是背道而驰。真知道初衷是什吗?真厌恶这种风格写作。从洗手间出来后,去叫利奥起床。他大半张脸埋在枕头下面,他脸被枕头盖着部分微微冒出汗,皮肤呈淡淡粉红色,没被枕头压着部分,则是干爽、微温。吻他脸。利奥气味,利奥身上所有气味,是迄今所知最美好事物。又觉得,不想解释利奥气味到底是怎样,或为什会说利奥气味是最美好。现在使用笔调不适合写这些东西,尽管,某种程度上它感召着往那方面去写,接下来就会心安理得:啊哈,你看,是吧?终于详细地描述利奥气味!且让继续写下去。们吃早餐,早餐吃是水煮蛋和吐司。吐司有点老有点硬,但家里吐司永远都是老而硬。也想吃新鲜出炉面包,可是没有想吃到必须跑出去买回来程度。如果就新鲜面包有多令人快慰这点深化下去,追捧得没完没,可能真会忍不住冲出去买面包,不过,不会多写任何关于面包字。和利奥又吵寻常架,们争执是究竟谁该系他鞋带,因为他已经快上学迟到。论断是还是他该系鞋带吗?算吧,写不出来。那种啰唆行文风格让作呕,不过,却有人能用这样风格写出整本书。看起来精巧琐屑,细读后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想尽力去思考下人生哪里出错,或者具体该追求些什,这些思虑跟张嘴就看到大片舌苔,或者单用个动词就算个句子,又或者优雅地留意你平常就在留意事情样……重点是说,思虑跟这些事情是毫无瓜葛,不需要用文字来伪装矫饰,好像那些日常事情以前从没发生过,或者琐碎举动有多出人意料、多耸人听闻!不过,此刻确可以洋洋洒洒地写下成千上万个字,越写越远,越写越离谱,越写越不知道自己在想什。
今天晚上校外文学课,会讲解《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有点很特殊,就是她本人不会讲解什《包法利夫人》。
这也真是俗不可耐口气。把心情写下来后,事情反而变得更糟,幸亏只是糟那丁点儿,这是种命运?书写者命运?写作固然叫人难以自拔,却没有什作用。停笔吧。
弗雷德丽卡重新读遍自己写不下去开篇文字。接着写下去欲望依然残留,但伴随着写作欲望还有点恶心。这种写作欲望弥留好阵子。有次,约翰·奥托卡尔和她做爱后睡去,她试着写点东西,想厘清自己对他感觉,想细究这个金发男人躺在她乳房上沉静呼吸感觉,想推测日后他是否会到来,会停留,会定居,会消失;想搞懂自己会对他敞开心扉,还是紧闭心门,或是转身拒绝,甚至像墨鱼样突然喷出团墨汁后撤离——这是她对情感关系中无缘无故退出那方所用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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