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多天真啊。天晚上,来到军营前做自介绍,把委任状递给那儿指挥官——那份委任状做得相当高明,出自厄里斯苏马名伪造师之手。假委任状看起来非常靠谱,内容也没有不合理之处。指挥官只是草草扫它眼,然后给倒杯酒。蒙混过关。
不必说,对行军打仗无所知。这就对,因为参与那场战争年轻军官大都是从自家庄园直接被送往前线,此前恐怕连阅兵场都没见过。把掌旗军士拉到边,塞给他十安吉尔,问:“需要做些什?”
他朝咧嘴笑。“没什大不
没错,什都是小菜碟。这就是问题所在。
“行啊,”说,“就这干吧。”尽量装出副厌倦无聊、闷闷不乐模样。可这越来越难。她很容易起疑心,而演技也不怎样。“今晚行动?”
“也好。没必要为银子在这地方久留。”
她总是这说:是个贼,做贼是本性。就是爱偷东西,不是为钱,因为向来对钱毫无兴趣,就像鱼对水没有兴趣样。享受,是偷窃过程本身。所以们要做,就是从个地方偷到另个地方,以此度过们无限漫长余生。们会永远幸福快乐。
只要你快乐就好,她说,只有这个愿望。爱意义不正是如此吗?
“那就今晚吧。”说,“去雇马车。”
她点点头。“那好。”她说,“们回旅馆再见。”以为自己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在铜门街转角跟她分道扬镳,独自走到北城区车马出租行,然后用双倍速度赶回老城区,路穿小巷抄小道,直抵达锯木场漂木水道入口。爬上窄墙,沿着墙壁往前走,随后翻进锯木坑里。锯片正发出震耳欲聋噪声,空气中翻飞着粗粝锯末,如同,bao雪当空。在锯床旁边干活儿男人瞧见,冲大喊:走开点,你个白痴。挺替他难过。不管你们信不信,其实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但这种事有时在所难免。
提过参军事吗?噢是,当上上尉。当然,不是货真价实上尉。本想扮成少校,可惜外表过于年轻,就算国有荒唐可笑捐官制度,在这个年纪当上少校也太假。不过,上尉也是炙手可热职位,特别是皇家卫队上尉。挖空心思要混进皇家卫队,只因恰巧知道,他们马上要出征南部前线,那地方仗打得很激烈。
想你们应该没听说过那场战争。起因只是点鸡毛蒜皮事,不是萨珊人偷袭们某个岗哨,就是们偷袭他们,记不清,反正也不大在乎。可从某个时间点起,局面有点失控:们歼灭他们远征部队,他们伏击们辎重部队。在那之后,双方要得来场全面战争解决问题,要就沿着边境搞点小打小闹、互相骚扰游击战——这种事通常会持续数年之久。
当然,这些都与无关。之所以门心思要加入,仅仅是因为发现出征部队行军时得横穿沙漠。她不可能路跟去那里。至少,以女人形态不可能。而且估计,她很快就会厌烦整天以跳蚤模样度日。她会丧失兴致,也许还会看上其他人。她会离开,然后就能过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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