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回答。在其他书上,他只签“致加里,祝好”几个字,因为他想不起别话。特伦斯回来,手里拿着手电筒还有几把钩子。他又试次,看能从地板下找到什,结果除污垢、灰尘和蛛网之外什也没有。
“你介意让看下吗?”杰瑞问。
“杰瑞,们真必须走。”汉密尔顿护士说。
“稍等下。”
前门门铃响,走廊和抽屉里接收器都发出响声。特伦斯走开,杰瑞把手臂伸到地板下面,把特伦斯摸过地方又重新摸遍,依旧是空空如也。“不在这里。”他说,语气中无奈,bao露无遗,“应该是这里,但不在。不应该是这样呀!它应该
“你要想试试也可以。”
特伦斯俯下身,把手臂伸进去。他再收回来时,手里拿着既不是日记,也不是枪,而是件淡蓝色衬衫。他看看杰瑞,又看看汉密尔顿护士。衬衫被揉成团,但杰瑞可以看到领子和袖口锈迹斑斑。特伦斯把它递给汉密尔顿护士,她把它抖开。这是件长袖正装衬衫,那片锈迹并不是锈迹,而是血迹。那片血迹并不大,但很显眼。
没有人说话。杰瑞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衬衫,想认出什来。特伦斯看上去很紧张。他看看杰瑞手中螺丝刀,他刚刚遇到自己文学偶像,但他偶像是精神病患者,手里还拿着武器。杰瑞把螺丝刀放下。特伦斯再次把手臂伸到地板下,他扭动着身体,四下摸索番,先是拍拍地面,然后又拍拍地板砖底下,以免日志被粘在背面。他把头歪向这边,好直看着杰瑞。
“没有别,”他说,“你确定是在这里吗?”
“定是。”杰瑞对他说。
去,而不是记忆中过去,那样肯定是行不通。他们能听到特伦斯在房子另端打喷嚏声音。杰瑞开始在书上签名,在本书上给个人签名很容易,他心想,但遇到个人藏有多本书就不容易。他总是喜欢在不同书上写不同内容。他在第本书上写道:“致加里,感谢您喜爱书。”接着又在后面几本上写:“致加里,感谢您成为忠实书迷。”“致加里,喜欢您为这个地方所做切。”
他正要签第六本书,绞尽脑汁地斟酌着词句,这时他书迷回来。他走过来,看着杰瑞个签名,笑容忽然消失。
“怎?”杰瑞问。
“这是……嗯……没什,真没什,感谢您签名。现在,让们看看底下暗格吧。”
他们把桌子推到边。杰瑞蹲下来,用螺丝刀撬地板,他把地板砖掀开,将手指伸进去。股清凉空气喷涌而出,沓书稿被他从下面掏出来。特伦斯又打个喷嚏。
“去拿手电筒。”
他走开。杰瑞拿起笔来,继续在书上签名。
汉密尔顿护士说:“杰瑞,这是你衬衫。”
“们不知道是谁。”他说,不想看着她,“喜欢穿短裤和短袖。只在正式场合穿那些。”
“比如伊娃婚礼?”
“好像是你书。”特伦斯说,尽力控制住自己。
“真吗?”
“《下面陌生人》。”
“不记得。”杰瑞说。
“你最好作品之,杰瑞,但你作品都是最好。让来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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