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薇绮自然摇头:“并没怎读过话本,你说这个,从未听说过。”
先前徘徊在地摊前两名女弟子已然没踪影,宁宁把视线粗略地越过杂书和话本,停留在角落里胭脂水粉上。
在既定剧情里,原主就是大肆抨击这些化妆品质量低劣、上不得台面,当场和郑薇绮撕破脸皮,从此结下梁子。
她本应该也那样做。
可是原文里〔宁宁拿起盒胭脂,冷冷笑道:“这胭脂是石灰粉做吧?涂跟要去冥婚似。”〕,这样剧情——
宁宁:……
你真听不出来这是句讽刺吗师姐!求求你快清醒点,不要被骂还这高兴,更不要用副“不愧是你,好眼光”样眼神看着她啦!
宁宁揉揉眉心,决定放弃阴阳怪气,直接从她地摊本身入手。
郑薇绮是个有钱剑修,把地摊经济小买卖经营得轻车熟路,堪称凌虚峰乡村爱情版本低配带货女王。
见宁宁有些犹豫,悄悄从书堆里拿出本递给她:“师妹对这个感兴趣?”
加之郑薇绮聪明得过分,在剑法事上颇有天赋,便更加生出妒忌与嫌恶之情,只要见面,就必须阴阳怪气地怼人。
如今郑薇绮从山下回来,带许多新奇小物件摆摊卖钱。宁宁此番前来,正是为将这批货物好好嘲讽几句,并放言绝不会买这种下三滥东西。
打嘴炮谁不会啊。
她顿顿,很快继续说道:“师姐这回下山,可真是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是雄雌啊。”
郑薇绮呆呆盯着她:“哈?你说什?”
面前这多杂七杂八小玩意,她哪知道什是胭脂,哪份又是口脂啊?!
宁宁又又又次陷入进退两难境地。
原主从小被娇养长大,吃喝玩乐样样不落,对于
宁宁低头看,好家伙,赫然行大字:《与真霄剑尊三百六十五天》。
下面还有串密密麻麻简介:整个玄虚剑派都知道,真霄剑尊清冷矜贵。直到某天,名小弟子无意间看见他把新收亲传弟子按在墙角亲,男人双眼猩红:“怕,嗯?叫声师尊,命都给你。”
郑薇绮道:“这是最近超级热门话本,讲述冷心冷面俏师尊与古灵精怪又爱闯祸女弟子之间爱恨纠葛,绝对值得看。”
这简介那味儿太浓,宁宁看得差点犯尴尬癌,勉强应声:“……不用。”
想会儿,又轻声说:“冷心师尊和爱闯祸小徒弟设定之前看过,主人公叫唐三藏和孙悟空,不知师姐可曾有过耳闻?”
差点忘,这位师姐不怎识字,听到拗口句子总会直接跳过。
宁宁笑笑:“在说,师姐下山回来后还真看不出来是个女郎。这马平川,实在无边壮阔。”
郑薇绮顺着她目光往下看,视线落在自己平坦前胸上。
没想到几秒钟后哈哈大笑,似是受天大夸奖:“师妹眼光真好!裹胸布乃是天蚕蚕丝所造,冰莹柔软、弹性极佳,小师妹如果喜欢,就送你几条——还有这套男装,混杂鲛纱与碧蚕丝,在夏天穿上,身体会感到无与伦比清凉舒适,不知师妹有没有兴趣?”
她虽然没什文化,但好歹知道“无边壮阔”是个褒义词啊!用褒义词说出来话,能是膈应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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