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露』出犬齿,点点磨,直到指尖有大片红『色』痕迹。
白斯宁像触电般缩回手,感觉连尾椎骨都麻个彻底。
林修永以为他在害羞,扬扬嘴角。
“是这样红痕吗?咬。”
白斯宁:!!!
林修永:“………”
“对,你还记得上次,就运动会那次,腰被虫咬好大块红痕,昂哥也有那个。”白斯宁张牙舞爪瞎比划,就差把衣服掀开。
他想着,能拖会儿是会儿。
然后再把今晚记忆封存起来,以后想他时候,可以翻出来回想。
林修永叹口气,轻声开口,“把手伸出来。”
可是林修永说,“那走,你好好休息。”
白斯宁欲言又止。
想留人,又找不到留人理由。
“西装给你弄脏,洗还你。”
白斯宁在心里呜呼声,庆幸找到个好借口。
抓起来,“喝。”
“好撑。”白斯宁不自觉撒娇。
“喝完,滴都不许剩,不然你明天会头疼。”林修永语气有些强势。
白斯宁抿抿唇,还是接过碗。
他怕烫,小心尝口,才发现温度刚好。
天哪,林修永果然把他当宠物狗,他有时候会这样咬林白白耳朵!
“干什?”白斯宁纳闷,不知道话题怎就跳频。
林修永重复,“伸出来。”
白斯宁愣愣地伸出左手,紧张地有些发颤。
指尖白生生,在灯光下泛着光泽。
林修永双手还放在口袋里,微微弯腰,低头咬上他指尖。
这样,他就能光明正大跑去探班。
林修永下狠心,要『逼』人把,“不用,以后也没什机会穿。”
白斯宁哦声,垂下眼睫。
好吧,这人也没有那想见到他。
想会儿,他又抬起眼,“马上进入夏天,家里会不会像上次那样有虫?太怕那种尖嘴怪物,你快帮检查下。”
大口咕咚咕咚喝下去,整个人都暖和起来,有些发热。
汤下去大半,白斯宁撑得不行,还剩小半碗。
他抬起眼,可怜巴巴看着人,“喝不下。”
林修永闭闭眼,“拿你没办法,算。”
“嗯,谢谢你送回来。”白斯宁盘腿坐着,想要跟人再多说会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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