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收拾整齐,季鸫又拿条新皮带和与之配套U型夹,将菜刀套拴在腰间。
然后他比划下角度,觉得这样自己在
万幸这时已经是八月末。
虽然天气还未成转凉,但临近入秋,各家服装店都纷纷上秋装。
季鸫挑件长袖男士连帽衫,直接套上,将兜帽罩到头顶,再系紧领口绑带。
穿好之后,他看看镜中自己,觉得还不够保险,又从配饰柜里拿对手套和只口罩,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就剩对眼睛露在外面,活像个阿拉伯妇女。
——嗯,这样应该就没问题。
季鸫搓个牙花子。
如果这玩意儿也跟蟑螂似,发现只就相当于在看不到地方还躲着万只话,那问题可就严重。
——不行,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季鸫大感不妙。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先找个安全地方,再从长计议。
季鸫手很稳,虽是在慌忙中匆匆挥起扫帚,但依然没失准头,正正打在怪虫身上。
“噗叽”声,虫子被拍扁。
季鸫仍不放心,接二连三地又拍七八下,直到虫身已经瘪成滩泥,连翅膀都不再颤动,他才住手。
这时,他终于看清楚这只被他拍死在衣服上虫子究竟是什样子。
怪虫和般昆虫样,分为头、胸、腹三节。
在方才那对情侣遇袭遭遇中,季鸫察觉到个非常关键信息,那就是,那种金飞贼样蜻蜓,似乎只有在与人皮肤直接接触时候,才会至人起火。
在开始时候,那只蜻蜓直直撞到男人拿着手机手上,男子就像油蜡遇到明火样,立刻就被点着。
可到姑娘那儿,蜻蜓先是碰到她肩膀,但隔着层T恤,女孩没有马上起火,反而是在她慌乱之中用手将肩上异物扫开时,才从碰触到蜻蜓手背处冒出火苗。
所以季鸫认为,若是把自己包得严实点,在再遇到那种古怪蜻蜓时,他起码能把安全系数提高个等级。
在大夏天里穿成这样,不仅很热,而且看起来像个变态,不过和小命比起来,这些问题都只是毛毛雨。
——对!
季鸫记得,距离此处不远,就是市中心个商圈,那儿应该有两家大型超市,足可以给他提供躲避场所。
而且最重要是,超市里面肯定能找到食物和饮水,天知道他还要在这鬼城里盘桓多久,有吃有喝才是保命关键!
不过,在出发之前,他还要先做项准备。
季鸫就近找家成衣店。
它头部很小,呈倒三角锥状,对前突复眼却很大;而肚子原本像个乒乓球样极圆极鼓,被季鸫拍扁之后,就完全瘪下去,从破口处流出大股白金色浆液;至于它尾节则足有小指长,呈竹节状,纤纤细细地拖在身后。
再结合它背上两对透明薄片状翅膀,季鸫觉得,这分明就是只长得很畸形蜻蜓。
他不是昆虫学家,自然说不好有没有哪种蜻蜓长得圆肚长尾。
只不过,在他常识里,没有任何种蜻蜓能够像这只这般,只要碰到人体,就能让好好个大活人转瞬烧得骨肉成灰。
现在关键问题就在于,打死这只以后,还有没有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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