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总真会读心术?赵暮夕动作僵持,她确实想有人陪,她也喜欢纪与棠坐在她身边,轻声细语地同自己说话,都说第印象很重要,纪总给她第印象太好,就算后面发生那些事情,她对纪与棠总是有种说不清好感。
“没事,真。”赵暮夕今天演技太差,把自己最真实最软弱那面,bao露无疑,躲闪间,赵暮夕还是对上她眼神,很庆幸,在她好看眼睛里,赵暮夕没看自己最害怕那两种情感。
纪与棠伸过手,拨拨挡在她侧脸上发丝,被扇过地方已经变得有些红肿,赵暮夕皮肤又细又白,本来就容易留下痕迹,更别提刚刚那记耳光下来,“都肿……”
赵暮夕鼻尖离她手腕很近,嗅到股淡雅香气,正如她给人印象样,她是个很讲究女人,香水也是百里挑。纪与棠靠近自己这刻,赵暮夕有种怦然心动感觉。
纪与棠正撩着她头发,同时也撩动她心弦。
在红得就和兔子般,纪与棠有些无奈地反问她,“那怪?”
“嗯,怪你……”说着,赵暮夕抿起嘴角又笑,不是刻意伪装出来笑,而是心情真舒畅不少。这些年来,赵暮夕别本事没学会,自治愈本领倒是挺强,遇上不顺心事情,像刚刚那样找个角落哭场,擦干泪也就没什。
直到这时,赵暮夕才注意到车里那只粉红猪,她拿过来抓在手中,捏着这只软乎乎小玩意儿,又想起那天她和纪与棠在商场……已经记不清当时是装开心,还是真开心,不过现在想起来,确实挺乐呵。她好奇地问纪与棠,“你还留着这个呀?”
“嗯……”这个问题让纪总无话可说,扭过头默默看她眼,赵暮夕也察觉到这个问题似乎没什意义,只是意外她还留着,或许纪总只是没时间扔掉。
纪与棠还是送她回家,车子在片老居民区外停下,这里到处都是年岁斑驳痕迹,坐落在繁华都市里,显得如此另类。
赵暮夕看着她脸,目不转睛地看着,有些入迷。
此时赵暮夕,就像只受伤绵羊,她安静不说话时,显得格外乖巧,纪与棠情不自禁伸手摸摸她脑袋,“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赵暮夕已经有些心不在焉。
她摸自己脑袋
赵暮夕脸上表情又阴沉起来,她不想纪与棠送她,是因为那点卑微自尊心,她不想让纪与棠看到这大反差,人前总是伪装得像个名媛,实则蜗居在破旧不堪小楼房里,多虚荣女人,才会做这些事情。
“是这里?”纪与棠看向车窗外破旧居民楼,最高也就六七层。
“嗯……”赵暮夕轻声应道时,没敢看纪与棠眼睛,她怕在纪与棠眼神里,看到些自己不愿看到情感,比如蔑视,又比如同情,这两者是同样可怕存在,“就在这,走,谢谢……”
今天赵暮夕很安静,比平时都要吝惜自己笑容,如果说她平日里笑容下有股阴郁,而今天,她身上就只剩下这股阴郁。就在赵暮夕准备下车时候,纪与棠却叫住她,直觉告诉纪与棠,她现在需要人陪,纪与棠生平第次对个人这主动,“要陪你吗?”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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