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哦’声,若有所思,走出几步后,忽然羞答答来句:
“公子讨厌~”
许不令个趔趄,浑身鸡皮疙瘩,有些没好气瞪小夜莺眼……
来金陵目是顺道陪着萧庭参加金陵诗会,也称做江南诗会,和选拔花魁花会样,算是江南比较大活动。年度,届时几个书院学子和各地才子都会到这里展风采,其中不乏名人大儒,鸣惊人直接举荐入仕都不是问题。
长安小打小闹诗会,与文风鼎盛江南根本没法相提并论,此时秦淮河畔停满画舫,才子佳人从来起出现,各地有名青楼花魁基本上都来,沿岸客栈酒楼也是人满为患,金陵诗社中更是人头攒动,已经开始为晚上开幕式预热。
手,人总有第次,见血以后做事才顺当些。”
许不林听见这话,感觉有点想歪,偏头看向小夜莺:“第次肯定要见血,不过杀人还是免。以后不要动杀念,杀人只是手段,不是目,本末倒置后果不堪设想。”
夜莺眨眨大眼睛,有些不太明白。
许不令摇头笑下,做出长者模样:“人都有父母妻儿,想到这里就会心慈手软,人也有,bao力冲动,不克制会出手过重。两者都不可取,得把自己当成刽子手,不夹杂个人情绪,只是在做件应该做事儿。但对人命太淡漠,就会不像个人。所以杀人这事儿能不碰还是不碰。”
夜莺认真思索下,摇头道:“是不明白公子前面句话,你说第次肯定要见血,好像指不是杀人事儿。”
许不令带着夜莺走过扎堆书生仕女,出生西北个头比大半江南男子都高,鹤立鸡群加上长相太引人注目,想低调都不可能,还没走到萧家开书社,就被人给找到。
“许世子,几天不见,咱们又遇上。”
清朗声音从街边传来,许不令侧面看去,却见杭州王氏嫡子王瑞阳站在窗口,做寻常书生打扮,站在家玉器铺子门口,含笑抬手行礼……
许不令长者表情僵:“呃……别多想。”
夜莺脑子聪明着,读书楼书,又天天看许不令演活春宫,早就明白那些不该明白事儿。走在跟前,小声道:
“本就是通房丫鬟,迟早得见血,不害怕。”
许不令听见这话,有些无奈揉揉夜莺脑袋瓜:
“不害怕怎能叫姑娘?你又不是死士,得有自己情绪,调戏你时候,你要害羞才像小丫鬟,点反应都没有,那不成会说话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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