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栖别开手腕,“广告营销。”
“噢。”余旸好像相信,搅动着杯子里冰块儿。
郑栖将手机放在口袋里,手腕搁在吧台上,食指抬起又轻轻放下,郑栖越想越来气。
——季凯,还没找你算账呢。
靠,能别这样吗,显得简直像上门女婿样。
同事倒是很羡慕郑栖,看见余旸就说:“哎,郑哥,嫂子来。”
今天余旸穿件白衬衣,领口松开颗扣子,他戴副墨镜,钥匙串在手指灵活转动,瞧见郑栖时,他手指松,车钥匙朝郑栖飞过去,“来杯最贵!”
郑栖把接住,周围顿时发出哄闹声,纷纷艳羡他们,这才几点,酒吧得营业到后半夜。
朋友们很八卦:“郑哥,嫂子好甜。”
郑栖朝调酒师打响指,给余旸点杯酒,他自己喝柠檬水,“还好吧。”
很甜也不告诉你。切。
酒吧灯关暗下来,余旸坐在郑栖身旁,俩人碰碰杯,喝酒时手肘相触,还像谈恋爱样暧昧又亲密,这可能跟郑栖有关,他总在切换模式,断片儿感让余旸总觉得抓不住他。
手机在吧台震震,郑栖按亮屏幕,是季凯发来条短信,在跟他告别,是这个月月底要去加拿大,让郑栖保重。
余旸凑过去看:“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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