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搞工商业去。
让更多人进入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逻辑上好处是清楚,但在现实中尚有很多争议,主要是担心人口涌入会造成住房、教育、医疗、治安等资源紧张。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任何城市都不可能无限扩张。劳动力自由流动意味着有人来也有人走,若拥挤带来代价超过收益,自会有人离开。至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缓解压力根本之道是增加供给,而不是限制需求。涌入城市人是来工作和谋生,他们不仅分享资源,也会创造资源。举个例子来说,2019年末,上海60岁以上老年人口共512万,占户籍总人口35%,老龄化严重。若没有不断涌入城市新血,社保怎维持?养老服务由谁来做?但如果为这些新移民提供公共服务覆盖有限,孩子上学难,看病报销难,他们便无法安居乐业。存在很多年“留守”问题,也还会持续下去。土地流转与户籍改革
增加城市中学校和医院数量,可能还相对容易些,增加住房很困难。大城市不仅土地面积有限,而且由于对建设用地指标管制,就算有土地也盖不房子。假如用地指标可以跟着人口流动,人口流出地用地指标减少,人口流入地指标增多,就可能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要让建设用地指标流转起来,首先是让农村集体用地参与流转。国土地分为两类(见第二章):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可以在市场上流转;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流转受很多限制。要想增加城市土地供应,最直接办法是让市区和近郊集体建设用地参与流转。比如在北京市域内,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五成,但容积率平均只有0.3—0.4,建设密度远低于国有土地。上海集体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三成,开发建设强度也大大低于国有土地。(25)
关于集体土地入市,早在2008年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里就有原则性条款:“逐步建立城乡统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有形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但地方有地方利益,这些原则当时未能落到实处。2008年后数年间,地方z.府主要精力还是在“土地财政/金融”框架下征收集体用地,扩张城市。
自2015年起,全国33个试点县市开始试行俗称“三块地”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在此之前也有些零星地方试点和创新,比较有名是重庆“地票”制度。若个农民进城,家里闲置两亩宅基地,他可以将其还原成耕地,据此拿到两亩地“地票”,在土地交易所里卖给重庆市域内需要建设指标区县。按每亩“地票”均价20万元算,扣除两亩地复耕成本约5万元,净所得为35万元。农户能分到其中85%(其余15%归村集体),差不多30万元,可以帮他在城里立足。每年国家给重庆主城区下达房地产开发指标约2万亩,“地票”制度每年又多供应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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