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很快来。车夫帮他们把行李运上车,问:“去哪儿,先生小姐?”
“独脚鸡旅店。”骨斯特说。
它转向洛林,热切道:“那家店不大,但非常温馨,老板娘手艺也是绝。当然,她早已不在人世,但看过旅游手册,旅店还在经营。”
“是家百年老店!”洛林肃然起敬。
只有车夫用怀疑眼神看着他俩。
洛林:“……”
经过昼夜旅程,洛林终于抵达罗伊尔市,带着他副手骨斯特。
准确地说,是被史莱姆所包裹骨斯特。
之所以在众多魔物中选择它,是因为骨斯特是唯去过首都魔物。它生前是名吟游诗人,足迹遍及大陆,其中也包括海岸王国首都。虽说已经过几百年,但洛林相信骨斯特记忆多少能在人生地不熟罗伊尔市派上用场。
由于很多人都见过“魔法科学家古斯特先生”,为不让人们怀疑古斯特和洛林是伙儿,骷髅诗人需要张新脸孔。
几个信息。市政厅通常会善意地提醒他们修改,或是减少些重复步骤、开启绿色通道。但是,这种善意在金钱驱使下,也可以消失无踪。
“回诺雷利亚去吧,地城娱乐。”小弗莱迪自言自语,“这样至少你们可以享受最后日子。”
***
天之后。傍晚。首都罗伊尔市,王家纹章火车站。
来自诺雷利亚特快列车停在第9月台。这列火车本该昨天就抵达目地,却因为路上出点儿状况而晚点到现在。争先恐后挤下火车乘客无不面带愠色,咒骂着无能铁路局,胆小如鼠王家陆军,还有餐车厨师——他那恐怖手艺让这趟本就不愉快旅程变得如同地狱。
“这座城市变化实在太大。”坐在车上骨斯特望着窗外街
噗叽可以覆盖它骨架,充当肌肉,并用自己灵活多变外形组成全新五官。在此基础上,骨斯特又提出,为不让人们认出它就是“古斯特先生”,它最好彻底颠覆人们印象——不但要变装,最好连性别都改变。
于是它给自己脸上涂满化妆品,又给自己胸衣里塞两只小史莱姆。然后就这摇身变,成为洛林秘书“古丝蒂小姐”。
可洛林觉得“防止人们怀疑”不过是个借口。骨斯特可能……只是单纯想试试女装。
“们还是快点儿去旅店吧。”洛林无力地说。
“当然,当然,您舟车劳顿。去替您叫辆马车。”
乘客中却有个异类。“她”是位身材高挑女士,披着长至脚踝风衣,双手覆盖着黑色丝绸手套,副过大墨镜遮住“她”大半张脸,而那张脸其余部分则涂满白过粉底,嘴唇色彩则过于浓艳,像是刚刚吃过小孩儿。
但是,首都人民见多识广,不以为怪。这里可是全海岸王国最大都市,也是全大陆最繁华城市之,来自天南海北怪人都汇聚在这里。不过区区个浓妆艳抹“女人”,有什值得大惊小怪呢?
“女人”扶扶自己宽沿帽,有些惊慌地转向身后银发男子:“哦,洛林大人,这里就是首都火车站!没想到它变化这大!”
银发男子提着行李跳下车。“是吗?它以前是什样子?”
“片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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