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地下城魔王,他住地方阴暗恐怖不亚于这里,他才不害怕呢!
“欢迎,贵客……”
沙哑声音从破旧旅店中传来。门边发出吱吱呀呀令人牙酸呻#吟,边幽幽地打开,露出半张布满皱纹、伤疤和肉瘤老脸。旅店老板娘拎着把滴血菜刀,朝他们露出狰狞微笑。
“请进,正在杀鸡。今晚咱们吃全鸡宴。小店定会让贵客宾至如归。”
***
好家百年老店!它每块砖、每块瓦都洋溢着历史古旧气息。如果洛林要改行拍恐怖电影,这里绝对会成为首选取景地:那破碎屋顶,那龟裂墙壁,那嘎吱作响木门,还有窗口若隐若现露出老板娘脸——她缺好几颗牙,鼻子上长着枚肉瘤,头发干枯如稻草,看上去活像个老巫婆!
就连小偷都不会光顾这种地方!来根本偷不到钱,来可能会直接被老板娘尊容吓到升天!
骨斯特也诧异地望着旅馆。“噢,这里也大变样——”
“宁可去睡大街。”洛林低声说。
“——这地方变得更美!”骨斯特像是在唱咏叹调,“您不觉得那些蜘蛛网充满艺术感吗?木门声音也是如此悦耳。还有那阴暗走廊,那虫蛀地毯,那锈蚀铁锅,让想起家!”
道,语气中飘荡着丝丝怀念,“这多房屋,这多人,天呐,你能相信有两百万人住在这座城市里吗?但不得不说,更喜欢它现在样子。”
“小姐,您真是个乐观主义者!”车夫高声说,“很多本地人,尤其是老人,都觉得这地方越来越糟糕。天气不好,空气不好,人也太多!”
“可喜欢这儿天气!”骨斯特惊道,“瞧那些浓雾,那些阴霾,它们让免受阳光荼毒。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好吗?”
车夫:“?”
“这里空气也十分合心意,如此污浊,如此呛人,简直是沁人心脾!”
洛林和骨斯特名义上是男女,因此也要两
洛林震惊地倒退数步。他可算明白骨斯特吟游诗人生涯为何如此失败。这家伙阴间美学对于人类而言还是过于前卫。当时那位把它吊死贵族,说不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位为民除害英雄呢!
“要不们换家旅店吧?”洛林回头望着马车。
他只来得及看到在夜色中绝尘而去马车背影。他们行李被魂不附体车夫扔地。
“啊,他还没收钱呢。”骨斯特握着钱包手无处安放,“他竟然免费把们送这远。罗伊尔人民越来越善良!”
洛林捂住额头。看来他们没选。今天就先住在这儿,明天办完事,再另寻住处。
车夫:“??”
“还有这里人们!”骨斯特指窗外,“瞧瞧那些老*巨猾、诡计多端资本家,那些没精打采、如丧考妣上班族,那些满脸绝望乞丐,那些不得不沦为童工可怜孩童——噢,简直诗兴大发!再多待几天,准能写出部现实主义悲剧巨作。连名字都想好,就叫《悲惨宇宙》!”
车夫:“???”
马车在骨斯特对悲惨现实赞美中抵达目地——独脚鸡旅店。
下车洛林凝望着旅店,立刻产生冲回火车站逃离这个鬼地方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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