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代替那个负责固定证据小伙子,”他说,向哈代指指在门口吐到脸色苍白那家伙,“他快把自己胃吐出来。”
哈代就是这样头雾水地穿着蓝色防护服踏进屋里,而立刻股无与伦比刺鼻气味就扑面而来。那是栋漆成可爱白色二层小楼,但是室内却点也没有外面那种清爽感觉——莫可名状腐败液体混着血水在灰扑扑地面上流淌,里面还有白花花蛆在扭动翻滚。
哈代费好大劲儿才憋住干呕。室内有几个CSI在捏着鼻子忙碌,而气味源头——起居室地板中央砌着个形态粗糙水泥池子——则蹲着个年轻棕色头发男人,看他手边那个工具箱,他应该是个法医。
哈代小心翼翼地走过地板,好让自己不踩爆任何条虫子。他好不容易在那个年轻人身边站定,问道:“是你需要尸体照相?”
“是,咱们最好在老板来之前忙完,要不然他又得发脾气。”对方漫不经心地说道。
知道你在安慰,谢谢你。”
“你到底为什这次这在意麦卡德说法?猜绝不只是因为这次麦卡德说他是从奥尔加那里来灵感,确实没见过奥尔加犯错,但奥尔加又不是神——所以,到底是为什?”贝特斯提出问题相当针见血,似乎是为缓解自己稍显锐利措辞,他拿起啤酒杯凑向嘴边。
“阿尔巴利诺……”哈代沉思着说道,“是个很怪人。你知道他们都怎称呼他吧?”
“他们说他是个‘天才’,这话听多。”贝特斯笑起来。
“他二十三岁从医学院毕业,然后去环游欧洲,二十四岁回到维斯特兰。”哈代说道,露出丝微笑,“你知道干他们这行,成为法医之前应该先当四年病理医生,但是他只干两年医院院长就特别写推荐信让他提前进入法医局。除去实习期,他只在法医局干六年就被任命为首席法医,你知道这成绩有多惊人。”
——后来哈代才知道,此人指“老板”是当时法医局首席法医,个脾气很不好老头。
此时此刻他面前水泥池子里堆满尸块,有少量苍蝇围着尸堆嗡嗡飞旋,密密麻麻蛆在尸体表面白色海洋般翻滚。光是哈代眼看过去就瞧见五只手,而且好像还不配套。
但是这个年轻法医好像并没有受这些触目惊心碎片和难以言喻气味影响,而是灵活地把镊子戳进那成山尸块里去,从里面抻出条白虫
“感受到,”贝特斯真心诚意地说,“所以你当年对他印象挺深刻?”
“非常、非常深刻,”哈代用种特别严肃语气回答,“跟他第次见面时候是个普通警员,而他还只是实习法医——并不是夸张,贝特斯,之前从没见过他那样人。”
巴特·哈代第次见到阿尔巴利诺·巴克斯时候是个炎热夏季,众所周知,所有法医和负责凶杀案警察都最讨厌夏季,因为你不可能猜到高温会使尸体腐败成幅什鬼样子。
哈代越过明黄色封锁线时候,那里已经被记者挤满,有几个比他更年轻警员在屋外墙角大吐特吐。个警察烦躁地把单反相机塞进哈代手里,眉宇间都是挥之不去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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