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下排就是‘3’这个字!这是基本逻辑。这样,只需弄清另个事实,推理就完整;如果能查明在这被调换字键上,‘3’上面原来那个号码(#)符号位置,已换成英镑符号,那就能万无失地断言:这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就是用来打出第二封恐吓信。理所当然,在收到第二封恐吓信之后,为要作此判断,只需朝打字机键盘望望就行。点儿不错,正是那个符号。其实,地方检察官桑普森、地方副检察官佩珀以及奎因探长,全都应该记得此事,当时他们如果能注意及此,他们根本不需要直接查看打字机;因为,那时奎因探长曾在诺克斯书斋中起草份电报发往苏格兰场,电文内有句话就包含着‘十五万英镑’这几个字眼,而当布莱特小姐用打字机誊录探长铅笔草稿时,嗳哟瞧呀!她并没有使用英镑这个字眼,而是用‘£’这个符号!所以,即使从来没见过这架打字机,只要有布莱特小姐能在电文中打出英镑(£)符号这样个事实,再加上手头所已掌握其他情况,那也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上述结论……活生生事实明摆在那儿,铁证如山:第二封恐吓信所使用打字机,乃是詹姆斯·诺克斯先生。”前排坐是新闻记者;他们笔下出现《爱丽丝梦游仙境》。除喘息之声,以及铅笔刷刷之声外,悄没声息。埃勒里把烟蒂丢在地板上用脚踩熄,对总部规矩以及普通礼节毫不放在心上。“Ehbien,”他轻松愉快地说,“nousfaisonsdesprogrès。[1]因为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切宾客,连他法律事务临时代理人伍德拉夫先生也不接见。这就意味着:能够使用诺克斯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唯有以下这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莱特小姐、诺克斯家仆佣。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某个人,就是凶手。”埃勒里滔滔不绝地往下讲,以至于议事厅后排细微声响——实际上,必须说明,这个声响是从理查德·奎因探长座位上传出来——没有被人注意,埃勒里嘴角露出丝笑意,嘴里说个不停,使可能反对意见无从冒出来。“让们逐排除疑点吧,”他口气往下说道,“们先考虑最后批人。写信人会不会是仆佣中个呢?不会;因为在调查本案最初阶段,这些仆佣中没有个曾经到过卡基斯家——检察官派有专人掌管着具体名单——因此仆佣中没有个能够针对卡基斯,以及后来又针对斯隆,布置假线索;而这套伪造假线索手法,是凶犯重要特征。”后排又起阵簌簌不安,埃勒里再次毫不停顿地把话接着讲下去。“会不会是布莱特小姐呢?——请原谅,布莱特小姐,”埃勒里微笑着表示歉意,“原谅把你也牵扯进来,然而逻辑是不懂得对女性另眼相看……不会,不可能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在那制造假线索日子里她虽住在卡基斯家,但另方面她却不可能是格里姆肖同党,而这却是凶手另个必不可少条件。们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里姆肖同党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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