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车拖去修,他得步行到商业街才能打到车。
正想着心事,穿着碎花裙胖保姆从后门追出来——
法律程序上和机构设置均为虚构,但也有部分设定有迹可循:
1.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管辖;民事案件基本是原告就被告。
2.财产侵占是自诉罪,故意伤害是公诉罪,后者要求受害者至少轻伤,且原则上不可以私。但实务中如果是亲属间纠纷且达成调解,可不以犯罪论处(有争议)。
此案结,就算纪戎再诉,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管辖权又到城南,那还不是随他们怎办。
孟昭获权衡好利弊,也不装,直接承认道:“不必提取DNA样本,孟厌确实不是亲生,他是哥孟昭猷和江雪君留下孩子。”
他当即写下陈述书,推给桌案对面纪戎。
“你自行拿去公证,现在就把调解书签,今天就要带孟献回去。”
他怎可能直接提供自己生物样本?那可是后患无穷事。
难,往上打声招呼就行。可孟昭获此时极不愿意让姚青发觉,自己引以为傲蠢儿子正在和五连山案当事人纠缠不清。
更何况,最崇拜姚青二儿子孟默也要回来。
孟昭获主动赔医药费和修车钱,要与纪戎私。
谈到天色昏暗,双方才勉强达成合意。
纪戎表示可以不再追究孟献对他故意伤害,但前提条件是孟昭获配合与孟厌进行亲子鉴定,也要主动提供他哥哥孟昭猷遗物以便提取DNA样本。
3.开车故意撞人般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而非交通肇事。(解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主观上应该是“过失”,而故意撞车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
当然,派出所立案只需要存在需要追究刑责犯罪事实,且有管辖权即可,不需要明确罪名。
4.死去多年人遗物中可以提取出dna做鉴定,有现实案例。
纪戎坚持,“孟厌出生证明总在吧?”
“早没,哥嫂死后,他们住那栋楼天干物燥失火,什都没留下,这才把孟厌接到身边养着。”
“你实在想要话,哥还有两件遗物可以给你,但字,要先签。”孟昭获点点已经拟好调解书,软硬兼施。
天擦黑,纪戎从莲华路最大那间别墅里出来,手里提着个朴素塑料袋,里面据说是孟厌亲生父亲两件常服,被孟厌爷爷直收着睹物思人。
也是刚从老爷子遗物里翻出来。
“会拿着公证书来申请撤案,您越快,就撤得越快,孟献也能少遭点罪。”纪戎后背已经青紫片,他坐得板正,气势并不锐利,看起来很好说话,却沉稳又固执。
孟昭获心里清楚,纪戎是要先从法律上明确孟厌身份,再徐徐图之。
那可真是愚蠢。
他打定主意用先前孟厌转给他那点钛矿股份吊着纪戎,和他拖着谈。
孟家账目上并没有多少流动资金,更不要说他有是时间和渠道通过暗网将财产转移出去。等纪戎发现时候,遗产别变成债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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