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闻是吉他手加主唱,匡尧是鼓手,刘然是贝斯手,姜信文是吉他手,偶尔伴唱。有音乐共同话题,帮人都熟得很快,很快就打成片。正好他们乐队缺个键盘手,沈清野勉强能顶,聚起时候经常会让沈清野随手弹个主题,然后帮人即兴创作,传统,现代,什都来,碰撞在起就是新火花。
玩尽兴就起出去吃火锅、吃烧烤、吃路边摊,沈清野也不讲究,没有那些古怪脾气,和他们在块
刘然自然成最后矛头,是切错误根源,是十恶不赦,万恶之首,理当负起责任。
误会理清,奚闻将U盘还回去,“沈老师,这首歌还是你,如果你不参加,就不出这首歌。”
沈清野有些惊讶,“这何必呢?”
奚闻耸耸肩,“音乐人不该有点追求吗?见到最好,谁又会甘心退而求其次呢?”
沈清野瞧他半天,目光像是评度。
穿过条狭窄弄堂,才到奚闻停车地方,红色跑车,流线型设计,漂亮又拉风,和这贫寒破旧地方格格不入。
“走,上车。”奚闻摸摸自己爱车,觉得总算挽回点面儿。
沈清野看看这辆车,又看看奚闻耀眼红头发,有些忧心这人对红色是有什变态嗜好。想到此前上门时,那在门前哭得楚楚可怜米八壮汉,说这人专喜欢搞些特殊,还总搞出些流血事故,听着匪夷所思,又似乎有迹可循?
“你去掉个头吧,这样没法进去。”沈清野说。
奚闻这车没有后排座,副驾驶抵着矮墙侧,他要是想坐上去,除非从驾驶座上爬过去。
奚闻被他看得很紧张,心脏好像跳到嗓子眼,这还是他第次觉得几秒钟能有那漫长。
最后沈清野垂下眼,然后将U盘推给他,点点头,微微笑下,笑起来特别好看,浑身冷气都不见,变得很柔和,“那试试,希望能让你喜欢。”
这就算是上贼船。
奚闻不露声色地将U盘收回来,钝钝金属外壳压在掌心里,压出个小坑。他算是看明白,沈清野吃软不吃硬,顺着毛捋气就顺,装装可怜心就软,这样子以退为进,目标也达成。
他们就这样熟悉起来,刚开始是为排练,两人得磨合,混成首曲子后才不会突兀,排练得差不多,还得录音、编辑,遍遍听。奚闻带他去排练室,录音棚,去道儿住公寓宿舍,渐渐也跟其他人认识。
奚闻话出口,也发现这问题,只是炫耀心切,才犯这低级错误。
他摸摸鼻子,觉得今天怎如此多舛?无非是想在某人面前博个好印象,怎越是耗尽全力越是徒劳无功,甚至弄巧成拙?
奚闻把刘然约到处咖啡厅,三人坐下来聊聊,才把事情讲清楚。显然事情起源于个更大误会,是刘然把沈清野当上门服务少爷。这实在是比情敌更具侮辱性,没有点宽慰反而像个笑话。
只是沈清野脾气好,他听完仰后靠,似乎也觉得有些可笑,随后便对奚闻说抱歉,是他误会,不该这说他。
奚闻却受之有愧,觉得不是沈清野错,他有什错呢?他亲自将曲子送上门,却被摆这样个乌龙,最后还愿意陪他们在这儿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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