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真会为公益而动吗?会不会只为部门利益、官方利益或者政治家和官僚私人利益而动?有许多事实都暗示这个疑点。在这个模型中,认为不能让国家独自打出“公共”名义,所以将“公”与“共”分开,并把前者改成更容易理解(或者说更招人痛恨)“官”。
除国家,还有个承担公共利益领域名叫市民社会。称其为“共”,也可称为“协”。“共”是指“common”,“协”则是“协作/协助”“协”。加上第四个领域,就形成“官、民、协、私”四元模型。而“照护社会学”目,就是思考在“官、民、协、私”相辅相成环境中,由哪方、如何分担再生产成本。
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后,大量“协”领域中坚力量纷纷登场。今年正值“3·11”日本地震10周年,在1995年和2011年,们都目睹许多人自发地前来帮助跟自己毫无关系人,还有许多志愿者加入灾后救援和重建行列。在此之前,很多人都说志愿活动无法在日本扎根,后来见到如此多志愿者,很多人都为之震惊。
早在以前,日本就有人呼吁出台NPO法。NPO(非营利组织,NonProfitOrganization)是诞生在美国概念。现在志愿者文化和慈善文化已经在美国扎根,让人羡慕不已。多少人都希望日本也能产生那样文化,但不知要等多少年才能等到NPO在日本出现。而出现在大地震受灾地志愿者给他们莫大鼓励。就这样,志愿者形成股风潮,在短短两年后1997年,日本就成立NPO法。为NPO法出台做出极大贡献政治家之,便是辻元清美。
NPO是向那些自助和公助都帮助不到人提供市民“共助”组织。2020年菅义伟政权组建后,听见菅义伟前首相在国会演说中提到“自助第”字眼时,真大吃惊。他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时候对已逼近自助极限国民声称“自助第”,这根本不是国领导应有发言。他这说就像在表示:“公助”帮不你们,国家要放弃国民。
有趣是,NPO法开始被命名为“市民活动促进法”,但是在正式成立时,却变成“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特定非营利活动”是什?谁也不知道。据说在法案成立过程中,执政党政治家们极其排斥“市民”词。看来那帮大叔最喜欢是“国民”“皇民”或者“臣民”呢。
1997年既是NPO法成立年份,也是护理保险法成立年份。护理保险法经过3年试运行,在2000年正式实施。
NPO法与护理保险法,这两项法案如同场春雨,促使护理体系福利NPO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头来。研究对象是致力于让自己照护劳动有偿化女性活动,所以在护理保险正式实施之前,密切调查她们所做选择。
早在这法案成立之前,日本各个地方就存在着出于眼前需求而站出来“共助”先驱。曾经是生协和地区活动主角女性,也都在从事着有偿志愿者互助活动。
儿媳护理老人原是家庭内强制劳动,护理成为有偿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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