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儿子跟他说:“陆四,你看什呢!”
他个侯府庶子,在侯府里活得低调。侯夫人是个厉害,斗得几个庶子不能冒头,他母亲原就是侯夫人贴身丫头,生他之后根本不敢亲近。他个人长得跟野狗似,小时候兄长欺辱,还要笑着讨好他。到外面却是人人尊敬,没得敢冒犯他。摸爬滚打地活大,如今看到她喂小狗,有种奇怪乐趣。
“管得多!”他站起身,“今天不去走马,你自己去。”
知府公子喊他他也没听见,他走出去,轻手轻脚地站在罗宜宁身后,俯身跟她说:“你再喂它,它也会死。”
宜宁被他吓跳,手里勺子就不小心碰到小狗嘴,小狗疼得呜声。
几个兄弟里最不擅长读书,那时候为你苦练写字,真让练出来。娶你前几天,就伏在烛火下……”他指指烛台,“笔划写,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
“你胡扯!”罗宜宁皱眉,不知怎心猛地跳,打断他话,“你那时候根本不认识,怎会是为。”
陆嘉学凝视她许久,嘴角微扯:“你是不是傻?如果不是想娶你,凭你身份,嫁个侯府庶子也不是这容易。”
她前世出生罗家确无法跟现在罗家比,父亲做顺德府治中,也不过是正五品官而已。
她知道不容易……当时继母想嫁出去是嫡妹,是她去祖母面前卖乖示软,祖母才答应。但仔细想来,那时候祖母确是答应得太快,以至于继母去给她请安时候脸色总是不好看。
她有些怒问:“你这人,吓人做什!”
陆嘉学觉得自己就像引诱小孩样,笑着逗她:“它嘴巴都烂,你不给它包扎,再喂它也会死。你是不是笨啊?”
陌生男子华服锦袍,看就是非富即贵,就算不是知府公子也是贵客。但是说话太不客气,可她也开罪不起。宜宁不想理会他,抱着小狗起身,准备要换地方。
哟,还真是有点脾气。
“你若是求,帮你救它。”陆嘉学悠悠地道,其实他对小狗没有什同情心,就是想逗她。他其实比
“早便见过你。”他目光放远些,“在顺德知府府上,你那个时候才十四岁,梳着双环髻,你和你嫡妹嫡姐在起。你大概是不记得,那时候知府厨房里有个三四个月大小狗,刚被买进来,小狗活泼啃坏东西。被小厮打掉牙齿,快要死……”
他说起当年事来。
陆嘉学想到那个穿粉色菱纹短袄少女,映着初冬阳光,细嫩脸像水蜜桃般,有层细细白绒。她看这只小狗挨打,当时没有说什。后来却偷偷地寻来,手里端个青瓷小盘碟,里面倒些羊乳。在厨房旁边草丛花圃里搜寻。
她沿着血迹,找到躲在灌木里瑟瑟发抖,满嘴是血小狗。她还小,盛富同情心。看得手都在抖,但是羊乳凑到小狗嘴边,它又吃不。宜宁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祖母不喜欢小狗,嫌它们掉毛弄得到处都是。家里姐妹因此连只猫都不敢养。她又不受大人宠爱,没人会纵她宠溺她养这些,不敢抱回去,就拿把小瓷勺喂它。
当时他在顺德知府府上做客,看到她跪在石子路上喂小狗,静静地看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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