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猎眼看出问题。这双高跟鞋在他们挑过鞋子中算最普通,它是深褐色,款式老旧,有圈小水钻,适合上年纪妇女。
淡晶个二十六岁年轻人,怎会看上这种鞋子?
导购热情地介绍:“这双鞋子们卖得很好,你们是给家里长辈买吧?别看它是高跟,但这种粗细跟走路很舒服……”
不等导购说完,凌猎就问:“你是给自己选吧?”
淡晶哆嗦起来,含糊不清地说:“,喜欢这双。”
凌猎说:“好,们去买鞋!”
席晚当然不可能让凌猎单独带着淡晶去逛商场,和另外两名女警穿着私服跟在后面,以应付突发情况。
凌猎在路边买两串冰糖草莓,串自己吃,串递给淡晶,“给!”
淡晶起初不敢收,他于是吃给淡晶看,“超甜!”
淡晶又弯下唇角,接过来,声音很低,“谢谢豆豆。”
淡晶却看向窗外,眼中空洞。
“去换身衣服,你觉得好看话,们就去逛街。”凌猎说:“好?”
淡晶想很久,这才点点头。
半小时后,头上顶着两个髻,身穿打鼓功夫袍,脚踩绣花布鞋,还涂着口红凌猎出现在淡晶面前。
淡晶惊讶得张开嘴,这般生动神情第次出现在她脸上。
见到时样灰扑扑衣服,沾着泥土运动鞋。浑身上下唯亮色,就是那枚胡萝卜夹。
凌猎走过去,挥手打招呼,“晶晶。”
淡晶也挥手,“胡萝卜。”
“不叫胡萝卜,叫猎人。”凌猎在纸上写下名字,“算,叫你小名,你也可以叫小名。”
“你小名叫什?”
凌猎拿过那双鞋仔细端详,脑中飞快过着席晚根据足迹给出建模。
凶手穿高跟鞋,跟高也是五厘米,粗细相似。和这双不同是,那是双四十二码大码鞋。
淡晶精神有问题,审美不能以正常标准去判断,她会在这多鞋子中看中这双,也许说明,她在别处看
现在实体商场大多萧条,此时又是工作日白天,顾客更少,凌猎带着淡晶在前面走,吸引几乎整个商场导购目光。
这层都是女鞋,凌猎起初带淡晶看民族风浓郁布鞋。淡晶虽然在每个专卖铺前停下,但都没有试过。
布鞋专卖铺到底少,不久他们就来到大众女鞋区,琳琅满目全是皮鞋,平底高跟,长筒靴小船鞋,应有尽有。
这时淡晶就开始伸出手,触摸那些鞋子。她注视最久几乎都是高跟鞋。但凌猎问她要不要试,她却都怯怯地摇头。
淡晶再次在双五厘米高跟鞋前停下,想拿,伸出手又缩回来。
“走?”凌猎说:“出去逛逛!”
淡晶从角落里走出来,“们去哪里?”
“嗯……晶晶想去哪里?”
淡晶视线落在凌猎绣花布鞋上,小声说:“想,看鞋。”
凌猎脑海中突然闪过道线索,凶手杀死王洪强时,正是穿着高跟鞋。穿高跟鞋作案非常不明智,此前分析已经得出结论——凶手是故意这做,好让警方认为作案是女人。
“豆豆。”
淡晶眼睛微微亮些,小心地说:“奇怪名字。”
凌猎说:“喜欢胡萝卜夹?”
淡晶点点头,“好看。”
“那们去买更多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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