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记者在报道某起案件逮捕、起诉、判决过程时采纳过警方官方信息,旦开始报道这起案件冤案可能性,便会陷入左右为难境地——如果被告人无罪释放,这样结局固然令人惊喜,可万这人真是凶手呢?倘若接下来又发生类似案件,谁来负责?
这类情况曾经发生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发生起“东京圈连环杀人事件”,东京都及千叶县内数名女性被强,bao并杀害,作案手法致。
九七四年,个名叫小野悦男
十分确定。根据推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可若他果真清白,当初为何要认罪?难道他在审讯中连天都撑不下去?记得供述调查书中有这句话:“去年五月十二日确实杀害小真实……”调查书末尾还有个苍劲有力签名:警察本部刑事部侦查科H警部。旁边还盖印章。
“确实杀害”……
这句话仿佛在心上扎刀。
虽然认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但菅家确供述过自己杀人。他如今在上诉中主张无罪,可万他是个摇摆不定、充满妄想、自相矛盾人呢?贸然做个本来难度就很高冤案报道,是不是太草率?
报道冤假错案记者和媒体本就少,更没有记者会去追踪个已经尘埃落定判决。这样调查旦开始,就意味着要跟逮捕嫌疑人警察、起诉检察官、判刑法院对抗。
这类案件采访调查也极其艰难。采访逮捕方和起诉方,得到回答都是套话——“没错,他就是凶手。”“们对侦查非常有信心。”采访被逮捕方更是困难重重。即便最终报道公之于众,也会成为“不靠谱新闻”,因为知名媒体手中消息大多来自官方。
在日本,各类消息通过z.府机关通报以及记者俱乐部等机构流向媒体,装点着每日新闻,如“官房长官在首相官邸……”“据厚生劳动省统计……”等报道。普通案件、事故、灾害等由各辖区内警察局来管,旦发生案件,记者就会聚到警察局,采访副局长等人,或者跑到侦查员宿舍或住所采访。尽管侦查员不会承认不利于侦查机关或自己事,还会要求记者不许见报,但他们是记者非常重要消息来源。通过这种途径获取消息各家媒体没什差别,偶尔,个别媒体会抢到独家新闻。
从此类官方渠道得到消息就是所谓“靠谱新闻”,提供担保是“上头”。从各个方面来讲,这样报道安全性很高。也有人质疑媒体自主性去哪里,可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无奈之举——总是有大量案件、事故发生,记者数量却远不及警察或消防官兵,要媒体全方位监督日本切动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荒谬。最理想情况是,国民信任国家,国家则充分予以国民知情权。整个系统正常运转时,日本国家机关发表内容基本属实,若有人质疑,可直接核查。
现实虽如此,但倘若媒体味倚仗上头担保,只做消息搬运工,后果将不堪设想。确有些记者只采访那些既不去现场,也不见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侦查人员,就做出“二手”报道。
换句话说,媒体查证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在做无法得到担保冤案报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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