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鉴定用来证明菅家无罪确实够。可用来抓捕真凶,就存在很大问题。
当初与侦查机关领导会面,告诉他是“鲁邦”与真凶DNA型完全致。可这是根据本田教授鉴定得出结论,忽略本田教授与铃木教授数据差异。
这下可糟。
警察已经开始行动。他们现在应该在秘密进行“鲁邦”DNA型鉴定。不知道鉴定实施方是科警研还是科搜研,但他们用来对照凶手DNA型绝对来自检方推荐铃木鉴定书。如此来,就会与本田教授鉴定结果有出入,最后将得出“鲁邦”与凶手DNA型不致结论。
本田鉴定书通过MCT118法检测出真凶DNA型为“18-24”,受到科警研猛烈抨击,他们在意见书中全面否定其结论,根本不可能承认本田鉴定。然而,完全不知检测出两种凶手DNA型却自作主张,将“鲁邦”事告知警方。
混乱
在再审中被判无罪菅家先生
离开本田教授办公室后,脑子很混乱。向他咨询得相当仔细,可真会发生这样事吗?在出租车上,还没有从刚才那个事实带来冲击中缓过来,无心欣赏车窗外绿意盎然景色,只喃喃自语道:“完蛋……”
这是得知“鲁邦”与凶手DNA型完全致消息两周后个下午,到筑波大学向本田教授详细解DNA型再鉴定事宜,却听到件让人难以置信事——这次鉴定中,凶手DNA型检测出两种。
实施“足利事件”再鉴定有检方推荐铃木教授与辩方推荐本田教授,鉴定结束后他们分别递交鉴定书。
这是判断失误。太害怕案件因此被搁置,真相再次没入黑暗。
如果知道两份鉴定书存在差异,肯定会更加慎重,至少等取得警方定程度理解后,再向他们说明本田鉴定书中得到“DNA型完全致”结论。
可如今再怎懊悔也于事无补。想在情况复杂化之前赶紧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又担心如果操之过急,恐怕会犯下无法弥补错误。脑子里如团乱麻。
正在心中烦闷,需要静静时,手机突然响。
屏幕上显示
铃木教授鉴定结论是:“检测三十三个位点中有二十六个不同,因此不是来自同人。”本田教授鉴定结论是:“在短袖衬衣上遗留下精液人与菅家利和不可能是同人。”
两份鉴定书都得出相同结论,菅家确实是无罪。可是,如果仔细比较这两份鉴定书,就会察觉其中差异。
对于从衬衣上检测出数值,即真凶DNA型,铃木教授鉴定书中写着,STR法鉴定出共计三十三个位点;而本田教授鉴定书中写却是STR法鉴定出八个位点、线粒体法两个位点、MCT118法十个位点。
去见本田教授那天,他说,他其实以STR法最终鉴定出三十六个位点。然而,他用STR法鉴定出位点有部分与铃木教授不同。因此,他只将与铃木教授鉴定致部分写进鉴定书。
“确实存在位点不同情况,但不管怎说,菅家DNA型没有被检测出来。因此,在鉴定书上写正确度很高且与铃木鉴定相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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