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两位鉴定人鉴定方法也有差异。
近年来,科警研在鉴定中使用都是专业厂商销售“DNA型检测试剂盒”,以确保再现鉴定结果。铃木教授在这次鉴定中也使用这种试剂盒。本田教授不仅使用这种试剂盒,还自己制作试剂来鉴定。
本田教授说:“试剂盒次可检测多个位点,因试样不同,化学反应有时会不规律,DNA型鉴定上容易出错。”检方在意见书中指出本田教授没有全程使用试剂盒问题。
检测出两种凶手DNA型原因,已经有眉目,思路也理顺些,这时如果再接到那位侦查领导电话,或许可以解释得更清楚。
可真是如此吗?解释清楚数据上差异,他们就能接受吗?
是个陌生固定电话号码。号码前四位表明,它来自霞关。将冰冷手机贴上耳朵,听到和见过面那位领导声音:“之前们谈那件事,不是那个男。们做鉴定,DNA型不吻合……”
句话都说不出来。面对如此荒诞事态,脑中片空白。
“刚刚也听说……”茫然地望着天空,想说什却哽在喉头说不出来。凶手DNA型鉴定结果有两个这样复杂事,该如何在电话里向对方说明呢?
“嗯,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会再给你电话。”对方停顿下就挂电话。
身心俱疲,越想越生气。
想起刚才那通电话,对方说到“DNA型不吻合”时,态度明显发生百八十度大转变,令无法理解。侦破案件、逮捕真凶对侦查机关而言是个洗刷污名大好机会。与他面谈那天,他表现也十分积极。他应该知道那件衬衣状态之恶劣,鉴定方或许得出“不致”结论,可另方却以百万亿分之误差率得出“完全致”结论。如今电话里他,已经与六天
辩方与检方推荐两位鉴定人都是日本数数二法医学家、DNA型鉴定专家。两位专家运用最新鉴定技术检测出DNA型居然不致,难道不是很严重问题吗?这不正说明DNA型鉴定本身不足为信吗?
可又立刻推翻自己想法。
鉴定出现不致结果也不是不可能。与其说是技术问题,不如说是鉴定试样问题。
如果是新鲜血液或口腔黏膜这样活性高、无污染试样,DNA型鉴定不会有问题,从千叶监狱中采集菅家血液就没有出现这样情况。关键在于凶手试样。那是从被害人衬衣上提取精液。当时负责鉴定工作科警研技术人员在审法庭上做证说,他们用试剂找到衬衣上附着精液部分,然后剪下段三毫米纤维,在显微镜下确认精子。如今,两位鉴定人用剪刀将那件衬衣分为二,各自带回半进行鉴定。也就是说,他们开始鉴定衬衣位置是不同。
衬衣上可能有被害人DNA型,也可能混杂着侦查人员唾液;浸泡在河里衬衣可能沾染异物,精液痕迹也可能淡化。而且这件衬衣长期常温保存在侦查本部与法院柜子里,DNA型可能已经淡褪或劣化。这是个很难鉴定样本,连专家也得依赖高技术。当初科警研通过显微镜确认精子,如今很可能已经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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