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教授解释道:“被害人血液中出现凶手DNA型,可能是DNA提取失败、实验受到污染或PCR增幅失败导致结果。”
考虑多种可能后,本田教授指出:“从被害人试样中得出条带型号,绝不可能是凶手DNA型。”
没错。被害人心脏血液中怎可能混入凶手DNA?鉴定书上照片非常暗,根本看不见16型条带。当这个事实通过底片公之于众,检方是这解释:“这个不是条带,是凝胶染色时斑点。”
德田律师在记者见面会上反驳道:“不管是实验目外条带还是染色失误,科警研鉴定问题在于有人对鉴定照片动手脚。照片很可能显示凶手DNA型,可检方却不加以查证,直接裁剪照片。如果这些事能简单说明,当初就没必要隐瞒。们认为这种行为是私自篡改。”
篡改——这个词分量很重,真相已如此明朗,检方要消除嫌疑确实很难。即便是这样门外汉也非常疑惑,为什鉴定照片要卡在“41-46”正下方裁掉?
照片范围。圆圈内是被裁剪掉“41-46”型。
“饭塚事件”底片是在辩护团强烈要求下才被提交给法院。当时辩护团没注意到,小小底片上居然还存在个被裁剪掉条带。虽然这张底片没有像“足利事件”中底片那样“遗失”,可科警研提交时不情不愿,拖很久。
个被裁减掉“41-46”型条带到底意味着什,无法轻易判定,但它可能是凶手DNA型。这件事连法院都不清楚。
此事被指出时,检方立即反驳说这是“实验目外条带”,不是DNA条带。采访些专业人士,无人可以明确回答什是“实验目外条带”,后来查到,实验中偶尔会出现被测人DNA之外东西,但出现概率极低,需多次进行实验才可确认其是否是“实验目外条带”。如果真像科警研之前所说,几乎把所有试样都用来反复进行实验,那实验结果应该会有记录。可当法院让科警研查找是否留存其他资料与实验记录时,科警研回复是,其他照片、底片、记录等都已经处理掉。既然如此,科警研凭什主张这是“实验目外条带”呢?
辩护团严厉地指责科警研行为。“他们明显是想让DNA型鉴定真相淹没于黑暗,这才丢弃底片与实验记录。”
岩田律师怀疑“饭塚事件”涉嫌“有罪推定”。小I失踪案发生前,小I曾经出现在
关于裁剪照片原因,检方解释是鉴定书尺寸有限。可照片不剪裁也完全能放得下,这样解释没有说服力。鉴定书中还有张照片,是久间头发DNA型鉴定结果,那张照片更大。而且,就算照片放不下,也可以缩小或另附页纸。
从底片中查到事远不止这件。
“饭塚事件”中,科警研实施被害人鉴定,用是从遗体心脏抽取血液。能用作鉴定试样,说明血液状况应该不差。
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小A是“18-25”型,小B是“23-27”型。然而,通过对底片分析发现,被害人血液中出现16型条带。16是检方认定凶手DNA型中个数值。
究竟是怎回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