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并充分发挥作用汉、唐、明时期,家族制度并没有发育;而在乡里制度受到削弱、作用相对较小宋、清时期,家族制较为发达)。希望自己在未来些年中,能够把上述认识较为完整地论述出来。
第三,关于乡里制与家族制关系讨论,实际上是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及其关系理论背景下展开,这是周老师最为擅长领域。对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解,就是从周老师研究开始。理解是,乡里制度应当是正式制度,家族制度大抵是非正式制度。在认识中,正式制度是由国家等权力主体以某种明确形式确定下来组织框架和行为规范,所以,乡里制度是由王朝国家自上而下地“强加”给乡村社会。正是因为有这种认识,再加上较多地受马克斯·韦伯和迈克尔·曼(MichaelMann)影响,试图努力追索乡里制度“意识形态”基础或“思想”根源。周老师说“强调国家意图以及自上而下整体设计路径”,认为“这思路带有很强理性预设色彩”,是非常敏锐而且针见血评论。这是“意识形态”——直白地说,研究乡里制度、强调“皇权下县”,背后“思想”目标或最终“意识形态关怀”,都是揭示中国古代王朝国家统治压迫民众本质,批判古代国家权力对于乡村民众、社会控制与剥夺。知道,这样“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对于国家、权力、制度等“强制”因素看法,使在些问题研究上未能保持“超然”中正态度,从而影响部分判断,甚至出现些偏见。这很可能是学术研究“致命伤”。清醒地认识到这点,并努力在实证研究领域尽可能地减低或避免(或者说“隐藏”)这种倾向性。虽然声称要着意探究和揭示乡里制度背后思想(或理论、认知),但在拙作中,相关探讨其实非常克制——是有意识地“掩盖”研究批判指向,努力将其控制在对历史“实然”实证研究范围内。
可是,周老师评论中提出许多思考路向,对“蛰伏”“意识形态”诉求实在是很大激发,而不是抑制——作为擅长理论思考社会学家,周老师提出许多很有价值理论预设与问题,这对于每个具有理论敏感和现实关怀历史学者都具有很大“诱惑力”。比如,周老师谈到:“非正式制度也包括弱者使用自己武器对正式制度加以抵抗各种形式。这些抵抗形式不仅适用于当代社会,也应该适用于历史上各个时期,只是具体表现方式不同。这些非正式制度、运作和抗争行为难以记录在案,因此难以进入研究者视野。然而,离开这些非正式制度,们也难以恰当地评估乡里制度实际运行状况。”这段话,实际上给历史学实证研究提示很大研究空间。以前理解“非正式制度”,基本上将之视为与正式制度目标致非正式制度性安排,从未想过与正式制度逆向或对抗制度性安排,也可以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周老师这个提示,再结合此前对产生影响艾瑞克·沃尔夫(EricR.Wolf)关于乡民社会研究,促使去思考乡村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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