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因此各自只提供大约半音乐资源。此外,两个网站提供都是订阅服务,用户可以在线播放歌曲,但不能下载歌曲,服务到期后,就不能再继续听歌。这两个网站规定都极其复杂,操作界面也很烦琐,所以在《计算机世界》(PCWorld)杂志评选出来“史上最烂25款科技产品”中,它们并列第九。《计算机世界》评论称:“这两个服务平台功能极其不合理,足以说明唱片公司依然没搞清楚如何满足用户需求。”
这时,乔布斯本可以放任盗版音乐发展——毕竟免费音乐可以提振iPod销量。然而,因为他是真热爱音乐,喜欢创作音乐艺术家们,所以他反对偷窃创意作品行为。他后来告诉:
在创立苹果早期,就意识到,知识产权是公司蓬勃发展根基。如果别人可以肆意抄袭或偷窃苹果软件,们早就倒闭。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们就没有动力去研发新软件或打造新设计。如果对知识产权保护开始消失,靠创意吃饭公司也会随之消失,甚至永远无法起步。另外,保护知识产权还有个更简单理由:偷窃是不道德行为。偷窃不仅会伤害他人,也会有损于自己人格。
他也知道,阻止盗版最好办法——事实上也是唯办法——就是提供个比音乐公司炮制差劲服务更具吸引力选择。他告诉《时尚先生》杂志安迪·兰格(AndyLanger):“们相信,在下载盗版音乐人中,有80%都情非得已。他们只是找不到合法渠道。所以们说,‘们来创造合法替代方案吧’,这样大家都能成为赢家。音乐公司赢,艺术家们赢,苹果赢,用户也赢,因为他们可以得到更好服务,不用再去偷窃。”
于是,乔布斯开始着手打造iTunes商店(iTunesStore)。他需要游说五大唱片公司授权iTunes商店销售他们数字歌曲。他回忆说:“从来没有花过这多时间去劝别人做对他们自己有利事情。”唱片公司对于定价模式心存疑虑,也难以接受拆分专辑、把歌曲独立销售做法。为说服他们,乔布斯提出,苹果只会在Mac上提供iTunes商店服务。由于Mac只占5%市场份额,唱片公司可以试着跟iTunes合作,而几乎不用承担什风险。他回忆说:“们把Mac较小市场份额变成种优势,跟音乐公司说,就算iTunes商店失败,他们也不会全盘皆输。”
乔布斯建议把每首数字歌曲售价定为0.99美元。这种定价模式简单直接,容易让人产生消费冲动。每卖出首歌,唱片公司将获得0.7美元收入。乔布斯坚称,购买模式会比音乐公司喜欢按月订阅模式更有吸引力。他相信人们与自己喜爱歌曲之间存在情感连接。歌迷们想要拥有滚石乐队《对魔鬼同情》(“SympathyfortheDevil”)和鲍勃·迪伦《避风港》(“ShelterfromtheStorm”),而不仅仅是租下来听听。他告诉《滚石》杂志杰夫·古德尔(JeffGoodell):“觉得,就算把石玫瑰摇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