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数月案件周期里,警方也找到个别证人。万有光相貌目然,另个嫌疑人却是另回事。不少目击人表示曾在万有光住所附近见过疑似涂媛长相女人——但没人能证实她身份。
“那个人说句话,们无法反驳。”唐明说,“们无法证明涂媛和万有光有紧密关系,同样无法证明涂姝完全不认识万有光——和万有光接触人,们无法证明是涂媛还是涂姝。这是个死循环。”
薄文星补充:“现在
问题回到原点,警方最终没有找到有力证据。
警方彻查涂媛和万有光过往几年交集,零零碎碎有些通信记录,甚至有他们见面目击证人。但这些均无法作为涂媛参与犯案实证。
“涂媛之所以不否认她和万有光有联系,是因为知道们多少能查到些线索。”在案件追查更长时间后,薄文星叹气说,“但她有恃无恐。她有不在场证明,也知道们调查会到此为止。”
香港警长唐明补充:“而且她被关在烂尾楼里这件事也有解释借口,她把罪名都推给万有光。”
警方所掌握主要物证,是残留在万有光家中卧室毛发痕迹。
没有工作过。
涂媛还声称房间里放着个背包,里面有属于涂姝各种身份资料,所以她生出假扮成她孪生姐姐心思。
以上是警方在那座城市烂尾楼天台上孤房里搜查到全部。那里后来被标记为三号现场。温州本地和案件专案组速调人员组成联合侦查组当晚收队,能查就这多,情况就这个情况。
当证据和事实摆放在眼前时,香港督察骆承文气极而笑。
“这算什?”他望向搭档姚盼,“那个人把自己关起来,然后就可以脱罪?”
但涂媛和受害人涂姝是同卵双胞胎,DNA鉴别失效。警方无法咬定那些毛发属于涂媛,进而证明涂媛和万有光关系匪浅,而且以此为导向证据也出现矛盾。
“根据举报电话追查到作案货车,在副驾驶座上也发现致头发。”香港警长唐明说起维多利亚港旁“掳人事件”,“但那个疑似是万有光同伙白裙女子,不可能是涂媛——她那时在温州,时间上有矛盾。”
涂媛不在场证明,连带让这些证据并失效。
港警督察骆承文低沉地问:“这到底是怎回事?万有光还有其他同伙吗?”
唐明答道:“不好说,同伙是谁也不好说。犯罪嫌疑人在案前案后都做足两手准备。”
姚盼说:“是,她具有牢固不在场证明。”
万有光死于6月29日夜晚;第六名受害人涂姝被软禁于6月29日至7月5日之间。可能性只有两种:是由万有光下手,受害人从6月29日起直被囚困;二是受害人在万有光死亡以后才遭到软禁,由万有光以外人下手。
而无论是哪种可能性,涂媛都不可能是下手人。因为上述时间她身处千里之外,被关禁在另个城市另个房间里。
这手简单粗,bao,但直截当。
“涂媛具有不在场证明,无法直接作案。”在案情报告会上,薄文星陈述道,“如果定要把她视作嫌疑人,就要证明她是万有光同伙。们要找到她指示万有光或者其他人作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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