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黄,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死于侧室榻上,仰卧,头朝北,脚朝南。手背有处刃伤,长四寸,宽寸,疑似反抗时被割伤。致命伤在喉部,沿着脖颈,长三寸,宽半寸。两处伤口都是横向,创口平滑,像刀割痕迹。男尸喉部大出血,污染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面,其余部位无伤。”
“男尸上身不着寸缕,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下身穿单布短裳,但下体已露出,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两双秦式麻鞋,把稍大双鞋给男子尸体穿上,刚好合适。榻旁矮案上还有几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还有柄木剑鞘。塌下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套下来,黑夫不由叹为观止,这怒尸检水平,程序规范,所形成“封诊式”点不逊于现代司法鉴定。
所谓“封诊式”三字,在秦律里,指不同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部分,这本就是令史工作。
而后世现场痕迹物证保护方法,除黑夫拉起绳索阻止旁人进入破坏,并将痕迹物证用白灰圈划出来外。无非就是对发现尸体、血迹、手印、脚印、痕迹以及被破坏物体、作案工具等,以记录方法加以保护。
“案发屋舍在里墙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侧两间房,两房相连;正房有门,女尸伏倒于门内五步;侧房在正房东南方向,中间有寝,男尸卧于其上;侧房南面有窗,宽三尺,敞开,凶犯或是从窗内跃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户旁观看时,黑夫也在窗外草丛地面上仔细探查,他很快就有发现。
“令史,这有个脚印!”
怒立刻就绕出去,却见窗外泥地上,果然有个很明显脚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丛上,盯着这个脚印看许久,又手持根“秦尺”量量后,立刻偏头对旁笔吏道:
这正是怒在做工作,只可惜秦国没有相机,甚至连纸张都没有。那笔吏只能手端着木版,边艰难地记下怒每句话,因为载体限制,所以务必言简意赅,并极为精确。
记录完第具尸体后,怒又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女尸处。
这女尸下半身是光着,结合那男子也上身赤裸,下体露出,不难想象案发时他们在做什。但码归码,因为
“记下来,侧室南墙外半步,有脚印,似是秦式麻履,长尺二寸。履存在磨损痕迹,不像是新。履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
这可听得黑夫愣神,那次十月份捕盗案里,怒对盗贼受伤伤口鉴定,已经让他大为惊奇。而如今对眼前这个脚印细致入微观察记录,已经堪比后世足迹学。
但这才是开始,接下来,怒才真正告诉黑夫,秦国狱吏,亦可称之为“令史”这批人,为何被称之为“中国最早法医”!
怒在勘验记录完窗下脚印后,又返回侧室,这个凶犯最初作案地方。他仔细查看那仰躺在榻上男尸,却见其面色惊恐,眼睛瞪得大大,到死都没闭上。
怒没有过多纠结于尸体面部表情,让文吏继续记录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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