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继续扔!”
瑶光咬咬牙,取下自己最喜爱枚金耳环,再度扔出去。
这次效果比先前好多,很快,便有五六骑匈奴人齐
“要战,便起回头决死!”
前方任弘忽然说道:“还没到那时候,瑶光公主,舍得金子?”
瑶光愣:“自是舍得。”
任弘笑道:“公主何不将尖帽、皮袍上金饰,扔下去块试试,或有奇效。”
瑶光恍然大悟,她明白任弘意思,不论是匈奴人还是龟兹人,都以黄金为贵,半路拾到块金子,足够买个葡萄园或许多牛羊,可比费劲冒险追逐利益大多。
哼!刀剑都能挡,何况这区区红粉皮囊!
总之,甭管贴多紧,任弘是啥都感觉不到。
隔甲如隔屏。
反倒是瑶光,大概被任弘背后铁甲片膈得挺难受,指不定胸口已经留下圈鱼鳞般图案。
任弘摇摇头,停止脑补,集中精力操辔,驾驭萝卜向前冲!
人若是养猫狗,时间久,对它脾气便能摸得清二楚,撅个屁股摇个尾巴便知道要干嘛。
马儿也样,共处年多后,任弘从萝卜喘息里都能感觉出来,萝卜不高兴,很不高兴!
大概是习惯驮着任弘驰骋西域,忽然加个人,有些不适应罢。毕竟萝卜只是匹五岁半母马,尽管有乌孙西极马血统,较般中原马匹要高大,但忽然载着两人疾驰,顿感吃力。
当然,任弘觉得,也可能是瑶光双腿,夹萝卜肚子太紧,让这姑娘不太舒服。
当任弘瞥眼往后看去时,除能那双沾着绛宾王子血迹鹿皮靴外,还能看到少儿不宜幕:瑶光正紧紧贴在他背上。
于是她立刻取下尖顶皮帽上头小金鹿,甩手往后抛去!
金鹿落在地上,前面个匈奴射雕者视若罔闻,马蹄径直从上面踏过,但后面人就不行,还没到位置就匆匆勒住马,翻身下来过去拾起来看,大声喊出来。
“是黄金!”
这下,后面追兵速度反而更快,他们也渴望金子。
瑶光叹息:“任谒者,你计策不管用啊,彼辈反而追得更急。”
他们虽然冲出龟兹城,但危险仍未过去,身后尘土飞扬,那是龟兹人和匈奴人马队在追逐,第批过来足有三百余骑!
而乌孙与汉加起来不过五十余人,因为突围出城战斗中马死伤很多,很多人得共骑马,速度自然大受影响。
而任弘和瑶光,甚至落在队伍后方,眼看追兵越来越近,众人都很焦急,皆放慢速度掩护他们。
看那乌孙骑将架势,甚至准备带着乌孙人回头,用性命来阻挡追兵!
乌布大声发出请求,却被瑶光否决。
不贴不行啊,颠簸马背上,不这样就掉下去,方才瑶光请任弘往前点,是为起挤挤。
虽然二人近到呼吸心跳皆可闻程度,但是别忘……
任弘穿着件铁甲!
他鱼鳞襦甲是大汉精湛制甲技艺体现,千多块拇指大铁甲片,像鱼鳞样叠压编缀在皮件上,稳定地构成体。在抗御箭镞、枪刺类尖锐兵器打击时,坚硬倾斜甲面可使箭头或枪尖滑过,当然也有角度刁钻卡在上面。
更别说,鱼鳞甲里还有层皮革、层防摩擦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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