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徽州府这笔“人丁丝绢”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只压在歙县处呢?虽然歙县体量比其他五县都要大,可也不能这欺负人哪。
帅嘉谟心想,这件事关乎县之民生,可不能这糊涂下去,必须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学霸样,帅嘉谟看到眼前出现难题,不惊反喜,兴高采烈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条看似无关古早线索。
【注释】
《徽州府志》:现存明代《徽州府志》有两个版本,为彭泽、汪舜民等人编修弘治《徽州府志》12卷,为汪尚宁等人编修嘉靖《徽州府志》22卷。特别需要注意是,汪尚宁为歙县人,曾官至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退休归里,组织帮人员重修《徽州府志》,后来亦被卷入学霸帅嘉谟引起这场争论。
接触这些官府账册。个学霸就这样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数学题来。
做着做着,帅嘉谟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凭借着对数字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徽州历年税赋里有个疑点: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缴纳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颇大,每年要缴8780匹生绢。
帅嘉谟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分账,发现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笔支出,只有歙县账簿上有记录,数字与徽州府上缴南京承运库等同。
换句话说,徽州府每年8780匹生绢这笔税支,是由歙县单独负担。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洪武爷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第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行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搞次“乙巳改科”,对很多科目税额重新做调整。
【注释】
乙巳改科:据《徽州府志·食货志》记载,吴元年(1364年),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订徽州府赋税旧制,将六县“夏税生丝”折麦征收。第二年,即乙巳年,
帅嘉谟大为骇异,这可不是小数。为确保自己没犯错,他还特意去查下《大明会典》。
【注释】
《大明会典》:明代官修记载典章制度大全。有明代于弘治、嘉靖、万历三朝先后编修、续修和重修《会典》。弘治年间,徐溥、刘健等奉敕修成《大明会典》180卷,至孝宗死,未及颁行。正德年间,李东阳等奉敕重加校订后由司礼监刻印颁行,是为正德本。嘉靖年间续修《会典》并未刊行。万历年间,大学士申时行等奉敕重修《会典》成228卷,为万历本。文中帅嘉谟所阅者应为正德本《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是本官方发布资料集,里面收录典章沿革以及各级z.府税赋资料、行政法规,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算是z.府法令个汇编,亦勉强可以当作年鉴来用,权威性很高。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徽州府条目下,找到同样纳税记录。更重要是,《大明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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