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年初,帅嘉谟撰写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当时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这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说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这是铁证。
枉税足足交两百多年!
歙县简直倒霉透。
帅嘉谟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在歙县摸圈底。结果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发觉有问题,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越级呈文给徽州府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而且还不止次!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个地方,而是涵盖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起。
帅嘉谟偷偷加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个先入为主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处小小手脚,后来却成聚讼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偷改原文,帅嘉谟还发动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县承担——这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
在具体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话,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次接呈文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同样呈文,也给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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