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它以《明嘉靖年钱粮册》和《四川各地勘案及其他事宜档册》为基础合编而成,里面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至三十年在四川布政司各地办理案子,共九十八件。按照规矩,地方办完每件案子,都要提交布政司留底,因此得以保存下来。
图六·1《四川各地勘案及其他事宜档册》书影(藏于国家图书馆)
档案里收录,全是当时官府判决司法文书原件。四川司法官吏们态度很严谨,每份案卷记录都非常详尽,细节充实,很多案情经过跟写小说似。本文里提及细节,不是笔者脑补,而是皆来自这些记录。比如鄢乾在布政司衙门前洗墨池街遇到黄德,有地点,有对话,有心理活动,看似小说,其实是出自当时供状。
这些案子都不是大案,案情也不曲折,但们从中可以看到四川官吏、平民日常生活、经济物价、风土人情,甚至还能看到很多当时社会上潜规则。不记得19世纪哪位法国小说家说过,想要解个社会形态,去法院里坐几天就够,那里是最容易看到人生百态地方。《四川地方司法档案》也有相同功效。
感谢那些保留下《四川地方司法档案》并做点校学者,大明底层社会鲜活,就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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