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面草还活着,说明石头在那里才几天,草上面没有石头拿走后该留下痕迹。它样子和伤痕完全吻合,再说并没发现有别凶器。”
“杀人犯呢?”
“凶手是个高个子男子,他左撇子,右脚不好使,蹬双厚底狩猎皮靴,套件灰色披风,抽印度雪茄,并使用雪茄烟嘴,上衣口袋常揣把很钝小折刀。另外还有别迹象,但凭这些就足以帮们查清楚。”
雷斯垂德哈哈乐。“还是保持怀疑,”他说,“口头上说得过去,可们面对是顽固英国陪审团。”
“等着看吧,”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你按你方式去做,照想法去干。今天下午会很
者卧在那里留下印迹仍然可以辨认。从福尔摩斯热情表情中看出,他从被踩倒草丛中发现很多可疑痕迹。他就像只追捕猎物猎狗那样绕着那地点转圈,又转向雷斯垂德,问:
“你去水塘里干什?”
“原以为会有武器或别线索,就用筢子在里面捞。可是,老天!你这是——”
“哦,可不想同你解释,到处是你那只内八字脚印子。连鼹鼠都能跟踪你脚印,走到芦苇那儿就没有。若是早点来,他们还没像群水牛那样在这儿乱踩,侦破该多简单!和看门人块来人就是从这里过来,他们抹去死者六到八个脚印。不过这里还有同双脚留下三个单独痕迹。”他掏出放大镜,俯身在地上铺上防水布,以便看得清楚。就在同时,他不停地说话,与其说是对们说,还不如说是自言自语。“这些是小麦卡瑟脚印。两次在走,次是在飞快地跑,所以脚板踏出来印迹很深,脚后跟几乎看不见。这说明他供词没假。这些是他父亲,他在来回踱步。那,这又是什呢?这是小麦卡瑟听到喊声后扔枪托留下印迹。这个呢?哈!瞧,们找到什啦?脚尖!脚尖印子!也是方方,肯定不是般靴子!它们走过来,又回去——当然,是来取那件披风。们来瞧瞧它们是从啥地方出现。”他翻来覆去地查找,时而脚印消失,时而又出现。们直找到树林旁,最后来到棵山毛榉树下,这是附近最大棵树。福尔摩斯直搜查到那棵树对面,又再次趴到地上,发出声惊喜欢呼。他在那儿呆段时间,不停地翻着树叶、枯枝;把那些看似泥土东西装进信封,他拿出放大镜,不仅察看地面,就连那些树枝都认真翻看遍。青苔里有块锯齿状石头,他也仔细检查,然后放起来。他又沿着条小路穿过树林来到公路边,所有脚印在那里找不到。
“这个案件真有趣,”他恢复常态说,“想右边这幢灰色房子就是门房吧,准备进去和茉润谈谈,再做点记录。忙完这事们就可以回去吃午饭。你们先去马车那儿吧,会儿就到。”
大约过10分钟,们又都上马车,赶着车进若斯小镇。路上,福尔摩斯把从树林里捡来石头直带在身边。
“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东西感兴趣,”他拿起那块石头说,“这就是凶手用凶器。”
“怎看不出来有痕迹?”
“是没有痕迹。”
“你是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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