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生幸福,为只要报答别人对她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别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她做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
丁灵琳手握得更用力:“因为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
“说要嫁给你,定要嫁给你。”她真又下决心。
在这瞬间,她已忘郭定,忘叶开,忘所有人,所有事。
在这瞬间,她只知道件事。
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意思?
葛病眼睛又合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要走?”
“因为不喜欢别人看见死时样子。”
——她绝不能就这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头猪、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切。别人欺负她害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人,因为她有颗绝对善良心。
“你要嫁给?”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是不是个十分清醒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亮着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身新郎吉服,倒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个人。
葛病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自己手,左手握住右手,就像生怕自己决心会改变样。
“不走!”
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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