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
是,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逃跑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是,姚师从不拍废物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几步,站到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不少。
心里犹豫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这位,应该是没太大问题,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目光只是向岸边扫,就察觉到股微妙气息。
是个高手;
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于今日,他和他两个手下,主动只是陪衬,不起眼陪衬。
如块石子,丢过去,问个路,也就这样。
两个手下此时已经向这里冲来,但当他们看见郑凡脚下冰面开始呈现出血红色后,已经意识到发生什他们果断地抛弃那位平日里喜欢苛刻他们老大,开始折返跑。
他们只是水匪,喝酒吃肉时会吹嘘自己是江湖人,可毕竟没什血性,见是狠茬子来,自然就开溜。
然而,
喊出声“有刺客”,是种本能反应;
还好,郑侯爷脑子仍算清醒,清楚身边唯护卫早就做好准备,所以,没喊出:“快来护驾”。
那被郑侯爷刀捅死,叫马瘸子,是望江上游个水鬼,所谓水鬼,做,其实就是水匪营生。
有人出大价钱,让他带着俩手下在这里等着,杀俩仇人。
这单,他接,他自幼水性极好,且也算是个入品小高手,身上穿着鱼皮缝制衣服,所以站在上方郑侯爷看见是黑黑身影上来。
这是种警觉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江湖百兵之首,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甲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人,就定弱。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往回折返跑二人没跑多远,根长枪就斜向飞过来,将其中人穿透后又刺入另个人胸膛,枪尖距离冰面就差个丝毫,被尸体架住。
身穿青色长袍面容素净男子闪身而出,将长枪取出。
男子头发有点蓬乱,胡子拉渣,但这份忧郁气质加上手中这杆长枪,浑然间,似乎有种天地体压迫感。
这倒不是郑侯爷在瞎吹和脑补,
现如今郑侯爷好歹也是五品高手,对他人气机感应自然也就更上层楼。
水下温度,其实还好,冷是冷,但还能忍受会儿,按照往常流程,是他在下面动手,另外两个手下在岸上冲过来。
只可惜,
他就这般死;
或许,若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小水匪到底是死在谁刀下,会觉得很是欣慰,至少,死而无憾;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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