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那儿站不到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生命中最漫长分钟。时间秒秒过去,而秒与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丝毫没有要看看意思。
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他伸出手,给个毫不造作微笑:“可以让看看吗,亲爱阿米尔?会很高兴能读你写故事。”爸爸称呼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亲爱”。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他。“这就对,把它给拉辛汗。要上楼去准备。”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生命大部分时光,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刻,恨不得能扯开自己血管,让他那些该死血统统流出身体。
过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他们两个开着爸爸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时候,在身前蹲下来,递给那篇故事,还有另外张折好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个词:太棒!就鼓励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恭维给更多勇气。
他们离开,坐在自己床上,心里想要是拉辛汗是父亲就好。随后想起爸爸,还有他宽广胸膛,他抱着时候,靠着它感觉多好啊。想起每天早晨他身上甜甜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脸蛋。阵突如其来罪恶感将淹没,跑进卫生间,在水槽里吐。
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处宝藏。下山时候,各种念头在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精彩故事。他这说。哈桑在问问题。
“什?”说。
“‘奇妙’是什意思?”
哈哈大笑,给他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下。
“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那夜稍晚时候,蜷缩在床上,遍遍读着拉辛汗字条。他写道:
亲爱阿米尔:
友善地推他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爱你。”
当天夜里,写自己第篇短篇小说,花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小故事,讲是有个男人发现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结尾是,那男人坐在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妻子死于非命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入夜之后,爬上楼,走进爸爸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故事。进去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那是什,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烟雾环绕着他脸庞,他眼光让唇干舌燥。清清喉咙,告诉他创作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只是穿过缭绕烟雾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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