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体系,只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2]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3]罗丹(1840—1917),法国雕塑家,擅用多样绘画性手法塑造生动艺术形象。
[4]休谟(1711—1776),英国哲学家,不可知论代表人物。
[5]乔治·亨利·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
这说来,问题就是得先弄清楚你是什样人,随后你套哲学体系也就可以设想出来。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解清楚:个人跟他所生活这个世界关系;个人跟生活在他周围人关系;个人跟他自己关系。菲利普精心制定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个好处:在接触周围人们风俗习惯后,你又能作为局外人来加以观察,从而看到那些被当地人所遵循并视为必不可少风俗习惯,实际上并无遵从必要。你不会不发现这样情况:些在你看来似乎不言而喻信仰,在外国人眼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年,后来又在巴黎待很长段时间,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学说做好思想准备,所以现在这种学说出现在他面前,他立刻感到极大宽慰。他看到世间事物并无善恶之分,只是为适应某种目而存在。他读《物种起源》[6],许多使他感到苦恼问题似乎都得到解释。现在他倒像个这样探险家:根据推断,他认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点,然后沿着大河逆流而上,果然在此发现他预料中支流,那儿有人口众多肥沃平原,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群山。每逢有某种重大发现,世人事后总会感到奇怪:为什当初没有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什对那些承认其真实性人竟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书最早读者尽管在理性上接受作者观点,但是作为他们行为基础情感,却并未受到触动。菲利普出生时候,跟这本伟大著作问世已经隔整整代人;书中好些曾使上代人感到惊骇内容,已渐渐被这代多数人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欢快地来阅读这部著作。他被场面壮观生存竞争深深打动,这种生存竞争所提出道德准则,似乎完全符合他原来思想倾向。他心里暗自说道:强权就是公理。社会作为方(社会是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生长及自保存规则),而个人则为另方。凡是对社会有利行为都被称为善举;凡是对社会有害行为则被唤作恶行。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孽则是自由人应当摆脱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较量中有三件武器,那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谋略来对付,谋略是弱者对付强者唯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它使命也就完成。可是良心是内部叛徒;它在每个人心里为社会作战,使得个人为敌人繁荣富足而投入全部身心,真是轻率荒唐牺牲。显然,这两者是无法调和,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这点。前者为自身目而使用个人,如果个人加以阻挠,就把他踩在脚下;如果他忠实地为它服务,便用勋章、养老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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