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兴高采烈,样子欢快。他能胡乱地弹奏几下钢琴,还可以兴致勃勃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每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冷清屋子里看书时候,总能听到格里菲思那伙朋友在楼上不住地叫嚷,哄然大笑。菲利普想起自己在巴黎度过那些令人愉快夜晚:他同劳森、弗拉纳根和克拉顿坐在画室里,共同谈论艺术与道德,讲述眼前所遇到风流韵事,展望将来如何名声远扬。菲利普心里相当懊丧。他觉得做出个英勇姿态很容易,但要承担由此引起后果就难。最糟糕是,他对目前所学东西似乎感到厌烦。解剖示教讲师提问使他头痛;听课时老是心不在焉。解剖学是门枯燥无味学科,尽叫人死记硬背那大堆细节,解剖实验也使他觉得讨厌。其实不用费多大劲就能从书本上图表或病理学陈列馆标本中解神经和动脉确切位置,他实在看不出辛辛苦苦地解剖那些神经和动脉有何用处。
菲利普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跟他们并没有什深交,因为他在同伴面前似乎没有什特别话好说。有时他对他们所关心事,也尽量表示出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屈尊俯就。菲利普也不是那种人,谈起引起自己兴趣话题,就根本不管听人是否感到厌烦。有个同学听说菲利普曾在巴黎学过绘画,自以为和他兴趣相投,便想跟菲利普探讨艺术。但是,菲利普无法忍受和自己不同观点;况且,他很快发现对方看法因循守旧,便嗯嗯啊啊地不多说。菲利普想讨大家喜欢,但又不愿主动接近别人。他担心遭到冷遇而不敢对别人显得亲切殷勤。他仍然极为腼腆,便用冷冰冰沉默来加以掩饰。他在皇家公学那段经历似乎又要重演,但医科学生在这儿生活相当自由,他可以尽量不跟别人来往。
菲利普渐渐地跟邓斯福特亲近起来,这倒不是出于菲利普个人努力。邓斯福特就是他在开学时认识那个气色很好、身体厚实小伙子。邓斯福特之所以喜爱菲利普,只是因为菲利普是他在圣路加医学院里结识第个人。邓斯福特在伦敦没有朋友,每逢星期六晚上,他跟菲利普总习惯起去歌舞杂耍剧场,坐在正厅后座看歌舞杂耍表演,要不就是去戏院,站在顶层楼座上看戏。邓斯福特生性愚笨,但脾气温和,从不生气。他总讲些毫无新意话,即便有时受到菲利普嘲笑,也只是微微笑。他笑得真甜。尽管菲利普把他当作打趣对象,但心里仍然很喜欢他。他觉得邓斯福特直率得有趣,而且也喜欢他随和性情:邓斯福特身上迷人之处,正是菲利普深深地感到自己所缺少。
他们经常去议会街上家点心店用茶点,因为邓斯福特赏识那儿个年轻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那个女子有什娇媚动人地方。她又高又瘦,臀部狭窄,胸·部就像男孩那样平平坦坦。“要在巴黎,谁也不会瞧她眼。”菲利普轻蔑地说。
“她那张脸可真漂亮!”邓斯福特说。
“脸有什要紧?”
她相貌生得小巧端正,蓝蓝眼睛,低而宽阔脑门(莱顿勋爵[2]、阿尔马·泰德马[3]以及其他许多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画家,都劝诱世人相信这种低而宽阔脑门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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