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想起车里有两个死人。他们正在他上面坐着,身子僵硬,脑袋上还插着五金工具。
他从车阴影中爬出来,用手把左腿交叉到右腿上,开始用拳头猛击它,就像个人试图把块廉价肉弄嫩样。
停下来!个细小声音叫道——这是他所能掌握最后理智,感觉好像是他两耳之间大团黑色雷,bao中尚存点理性。停下来!他说他会在下午晚些时候打来,现在才两点刻!时间足够!时间足够!
但如果他早点打电话呢?或者,如果南方疯子乡巴佬说“晚些时候”是在两点开始呢?
你继续那样打你腿,到头来你会抽筋。然后你就知道爬回去接他电话有多舒服。
住。他倒下晕过去。
36
莫特醒过来,翻个身,昏昏沉沉地坐起来。他转动手腕看看表。时间到两点刻,当然,手表昨天晚上定是在那个时候停。他是在上午十点左右找到汤姆吉普车,现在不可能是下午。他昏过去,考虑到当时情况,这还不算令人惊讶。但没有人会晕倒三个半小时。
然而,手表秒针正在平稳地转着圈。
坐起来时候定弄得表又继续走,就是这样。
这招奏效。他让自己停下来。这次,他站起来更加小心,在试着走之前只站会儿(他小心地背对着汤姆车……他不想再往里面看)。他发现针刺感在消退。他走路开始明显瘸拐,但走十几步以后,他步态开始变得平稳。
快要从被汤姆车子压垮灌木丛小径走出来时,莫特听见有车靠近。莫特想都没想就跪倒在地,看着辆生锈旧凯迪拉克飞驰而过。那是唐·贝辛格车,他在湖另边有块地。贝辛格是个老酒鬼,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拿他得到遗产买酒,喝个没完,他时常走湖滨大道这条通往贝辛格路捷径。莫特想,唐大概是这里唯个常年住在这里人。
凯迪拉克开得看不见,莫特站起来,匆匆走完
但不只是这样。太阳改变位置,很快就会消失在布满天空云层后面。湖水颜色已经暗淡,变成种无精打采灰暗颜色。
他开始昏倒,然后呢?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他想他定是睡着。过去三天很伤脑筋,昨天晚上他直到三点钟才睡着。所以应该称之为身心俱疲。他大脑刚刚停止运转。而且……
舒特!老天。舒特说他会打电话!
他试着站起来,然后“啊”声又倒下!他左腿弯在身下,直不起来。他声音里夹杂着痛苦和惊讶,仿佛到处都是大头针在疯狂地扎他。他定是压在该死腿上。看在上帝分上,他为什不把别克车开来?如果舒特打电话来,而莫特不在那里接电话,他可能什事都做得出来。
他又猛地站起来,这次整个人都站起来。但当他试着用左腿迈开步子时,腿却承受不住他重量,又让他向前倒下。他头差点撞到汤姆越野车侧,他突然从汤姆车个轮毂盖里看到自己。凸出表面使他脸看起来像个滑稽可笑面具。至少他把那顶该死帽子留在屋里。如果看到他头上有那顶帽子,莫特想自己会尖叫起来。他会无法控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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