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者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照相机,按照评审委员长古家先生所说,是“以备不时之需摄影爱好者常识”话,那就用得上人们针对“紫云丸”海难照片(这幅照片也是个偶然身处救援船第三宇高丸上业余摄影爱好者所拍摄)责难。那是种比起帮忙救人来,更想“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赞扬”行为,极端自私。古家先生和摄影部长都声称《冲撞》这样照片在报纸上发表后,具有“增强司机自律心,加深般读者对交通事故关心程度和警戒意识”“警钟”功效。但觉得这样说法未免过于牵强附会吧?
最后要说是,业余摄影爱好者那种“拍出好照片,并得到人们赞扬”心理,和投稿参赛“最好获得年度最高奖,手包揽奖杯、奖状、奖金”意识并无二致。小峰和雄先生所谓悬赏是对于业余摄影爱好者们“鼓励”,会引发“技艺上切磋琢磨”,听起来似乎也头头是道,但认为这种“急功近利”会发展成自私自利之心,助长内心旁观主义。同时,也希望“读者新闻摄影”悬赏征集不仅是为提高人气种措施。
大阪市团体董事
吉村健吉
三天之后,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又在该报上发表篇文章。不过,是发表在“文化栏”里。
本报去年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冲撞》引起超乎预期反响。虽然对于照片本身是幅出色作品这点上都没有异议,但在这样作品刊登在报纸上、拍摄者是业余摄影爱好者,甚至于针对悬赏征集这样手段所产生疑问等方面,在“回声”栏目中出现两种截然不同意见。不仅如此,如今问题已经涉及到新闻摄影根本问题,因此,作为评审委员之,想在此陈述下自己观点。
千叶市藤原先生和大阪市吉村先生批评意见中,有不少能够促使有志于新闻摄影者反省见解。身处灾难现场,是将救人放在第位,还是专心致志地观察取景器并不失时机地按下快门?对于这样问题,自然应该是以前者为优先,这点没有必要讨论。然而,同样不可否认是,有人看到报上所刊载事故现场照片后,产生某种误解。藤原先生和吉村先生意见中也包含着这样误解。
从照片上来看,似乎拍摄者是能够立刻投入救援工作,但实际上往往困难重重,甚至是不可能。发生在高松海面上“紫云丸”海难事故就是这样,那张照片拍摄者就是与之相撞第三宇高丸上乘客,而“紫云丸”在相撞后五分钟内就沉没。对遇难者实施救援是第三宇高丸上船员,在这种情况下,不熟悉海上作业普通乘客是无能为力。在画面近前处,就站着批目瞪口呆地看着沉船和遇难者身影第三宇高丸上乘客。并且,从照片上来看,这两条船似乎靠得很近,但实际上相隔很远段距离。这也是引起误解原因之吧。
引起争议《冲撞》也是这样,它是在东名高速公路上连环撞车事故刚刚发生后拍摄,但发生如此惨烈交通事故后,靠个人立刻投入到救助中去是不可能。拍摄者山鹿恭介为拍摄夜景,当时正从静冈县长泉町高坡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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